简介:李静娜,40岁,海南兴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导游。从1998年当导游至今,带团量连续创海南省导游最高记录,平均每年出团108个,年工作日达324天,连续7年从无间断,8年无一投诉。1998年至2003年,她连续5年被公司评为“十佳导游员”,2004年被评为“金牌导游员”,是2006年全国旅游行业惟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导游。李静娜给游客送去了阳光般的优质服务,在导游员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为此,人人都称她为——“阳光导游”。何为“阳光”?海南省旅游局局长张琦对这一词的理解是:诚信、爱岗、敬业、奉献、爱海南、把游客当作亲人。而李静娜的身上无一不闪耀着这些光芒。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她平凡的故事,去感受那暖暖的“阳光”……
简介:我国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致使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对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是一种法律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并不影响该组织的实际性质;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持结构稳定的要素或纽带既可以是团体的纪律,也可以是组织者、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以及组织产生、分配的利益。对其经济实力特征的认定,不宜对立法解释规定的"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作狭隘理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行为的理解,应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客体和本质特征,即限于扰乱公共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生活秩序和公共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