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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领域越来越多的采用标准合同形式,因而对标准合同的法律调整成为各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的重要内容。围绕限制标准合同制订者的权利,给予处于弱者一方的消费者特殊保护这一理念,法国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逐步建构起主标准合同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传统的合同法规则,得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法国的这一立法体例及其许多具体规则,对我国立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法国 标准合同 消费者权益 法律保护
  • 简介:一、引言1999年颁行的合同法大量地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吸收了其较为成功的立法成果.这一方面体现在合同法中新添加的诸如履行抗辩权、根本违约及可预见损失规则等具体新制度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对西方尤其是英美国家的合同法观念的采纳上,如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的合理性术语的大量采用.在适用合同法的司法实践中,使我国的法官们感到困惑的主要是与后一方面相关的规定.前一方面的规定虽然也可能使法官们感到陌生,乍一适用很不顺手,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陌生自可变为熟悉,渐达卖油翁名言"只不过手熟罢了"之境.

  • 标签: 合同法 适用 法哲学 根本违约 法观念 立法
  • 简介:预期违约规则──我国合同法亟需吸纳的重要制度郝东旭,魏淑君一、预期违约规则: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ofcontract),又译称先期违约,是一种源于英美法的先进的合同制度。由于该理论的先进性,使其对国际货物买卖统一立法──《联...

  • 标签: 预期违约规则 明示预期违约 默示预期违约 当事人 我国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 简介:<正>案情简介:原告:农业银行A市支行甲办事处。被告:A市乙公司。被告:A市丙公司第三人:A市丁公司。原告甲办事处于1995年6月21日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称:乙公司于1994年10月8日向甲办事外借款100万元,用于购煤业务,并由丙公司担保。但借款期限届满后,乙公司仅归还本金1万元,支付利息1.5万元。以后虽经多次催收,但乙公司和丙公司均未履行约定的义务。请求判令乙公司立即偿付所欠的本息,并判令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公司辩称:向甲办事处借款100万元,是应甲办事处的请求,调度给丁公司归还逾期贷款的,后来,甲办事处未履行替丁公司调度100万元给本公司还贷的诺言,属故意转嫁贷款风险的欺诈行为,请求判决驳回甲办事处的诉讼请求。丙公司

  • 标签: 办事处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逾期贷款 无效民事行为 公司担保 诉讼请求
  • 简介:从保证合同的从属性谈保证人的责任贾玉东保证是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在保证法律关系中,尽管保证人、债权人、主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保证合同毕竟不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它的成立和有效,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具有鲜明的从属情。这一...

  • 标签: 保证合同 从属性 主债务人 保证债务 保证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
  • 简介:在编纂民法典时,物权编与合同编应当做好立法协调。物权编应当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删除,物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合同编应当删除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和适用。民法典应规定添附制度,《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关于添附的规定应加以改进。

  • 标签: 物权编 合同编 物权变动合同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添附
  • 简介:<正>因经济合同主要条款缺少或者不明确引起的纠纷,在经济合同纠纷中较为常见,也颇有争议。本文试就这类纠纷的处理谈些看法。一有的同志认为,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的合同均可视作无效。我认为,这一提法是对必要条款和主要条款的混淆。必要条款是成立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地说,应当包括:标的,数量,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

  • 标签: 主要条款 经济合同法 合同性质 经济合同纠纷 当事人 违约责任
  • 简介:“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法理学和各部门法中经常遇到的基础术语,它们被用于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判词之中。不确定法律概念不仅仅涉及到法律适用中的解释问题,其所指涉的事实认定的争议性,使得概念解释进一步复杂化。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行政事实相互缠绕、相互印证,在做出不同种类的行政行为时,对二者相互关系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差异。在实务中,行政执法者、法官、律师和学者们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共识,通过行政解释、技术标准、裁量基准、专家意见使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进一步法定化,主张常识性的经验判断与专业论证相结合,注重不同文化形态和政府规制目标下的不同理解。同时,不确定法律概念所关涉的行政事实认定,应该达到一定的证明力标准才能被采信,对该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才能被视为有说服力的解释。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行政事实 法律解释
  • 简介:治安行政案件中保护被侵害人诉权之我见一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贯彻意见》)第39条规定:“被侵害人认为被处罚人在同一事件中实施了两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只认定并处罚了一种行为...

  • 标签: 治安行政案件 侵害人 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违法行为 合法权益
  • 简介: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区域行政规划逐渐兴起,同时也面临着合法性的质疑。从行政与法律的关系来看,在法律保留原则之下,区域行政规划必须具有组织法上的明确授权,但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行为法上的依据。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在现行宪政体制之下,区域上级政府统一编制实施区域行政规划具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和宪政基础;同时基于纵向行政分权和地方政府自主性,区域地方政府间自主联合编制实施区域规划也具有相应作用空间。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行政规划 法律保留原则
  • 简介:因为显著的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成为传统行政法法教义学的核心。但伴随行政实践的变化与行政任务的更新,这一概念范畴却凸显诸多缺陷。行政法学者转而寻找行政法学体系新的“阿基米德支点”。在这些尝试中,法律关系学理在方法论上展现出了行政行为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且更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实践。由于发展时间尚短,行政法律关系学理同样面临制度化和体系化程度不高、核心理论难以突破等困局。这些困局限制其成为行政法学新的支点,也制约了现代行政法学“轴心转移”的完成。尽管如此,行政法律关系学理作为一种全新的法解释和法评价工具的价值却不容忽视,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相互配合,更有助于提供“与时代相符的行政法教义学”。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方式法教义学 行政法律关系
  • 简介: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现行程序法制构造,难以应对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密切关联且混合并存的复杂案件。在受害人的损害由民事侵权、行政侵权、受害人的过错,乃至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多种原因共同作用而造成的情况下,单一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均无法高效、低成本且全面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构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从而实现行政救济与民事救济制度的并行与接轨。

  • 标签: 行政赔偿 民事赔偿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 简介:分散的利益诉求在行政立法中往往较难得到保障,故有必要借助于组织化利益表达方式,但该方式在我国存在着诸多困境:利益的组织化有着一定的制度性障碍;不同利益群体间利益表达能力失衡,部分强势利益集团能够“俘获”行政立法主体。而一些弱势利益群体则因组织化程度低及缺乏利益代表等原因而在行政立法中集体失语;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化利益体的行政机关本身存在通过行政立法将部门利益合法化的危险等。因而,有必要降低利益主体的行政依附性,赋予其必要的结社自由;提高弱势利益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均衡表达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立法程序,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等。

  • 标签: 行政立法 利益组织化 利益表达 困境 对策
  • 简介:本文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了目前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调阅原审法院案卷的权力.赋予其以调查取证权。另外还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调解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调解现象,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再者.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就有关争议所作的错误裁定,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可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对于民事执行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建议追究违法责任。同时,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法律监督
  • 简介:<正>责任,包括两个内容,其一是义务,其二是违背义务之后果。法律责任则包括法定义务,以及违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法律责任也包括上述两个内容。但在现实中,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因而,研究其法律责任还必须对其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关系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法 违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诉讼参与人
  • 简介:<正>《法学杂志》1992年第5期发表的的《收容审查措施不宜列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下简称《不宜》)一文,对收容审查措施提出了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同的看法。这种探讨精神令人钦佩,但其意见则不敢苟同。一、收容审查措施的性质问题。《不宜》一文解释这个措施的概念说:“它是对那些在刑事拘留时限内无法查清主要罪行和取得必要证据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性行政审查措施。”文中接着又说:“收容审查,实质上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公安机关针对流窜犯罪案件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这种措施适用的对象是

  • 标签: 收容审查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公安机关 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法
  • 简介:行政主体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严重背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现实中虽然为数不少,但寻求救济的较为鲜见。要破解这一问题,除了增加立法的可操作性和相关法律的衔接外,应当解决对这类行为的界定和认定依据等问题。这一行为的救济应当通过不同渠道实现,现行法律规定不利于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需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时适当扩大受案范围。进行救济时,除了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政行为的效力加以否定和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予以补救外,还应当依法追究行政主体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救济途径 补救措施 责任追究
  • 简介:从诉讼调解的本意来看,行政诉讼中不应存在法院主持的、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问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的机制。目前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所进行的不是也不应当是调解,而是协调。协调是指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主动运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之间进行的协商、调停、沟通、探索案件处理办法的活动。对其加以考察和关注,是正视现实的需要。从实现法治的角度而言,允许协调的存在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 标签: 行政诉讼 诉讼调解 法院协调
  • 简介:因悬挂横幅导致的“地域歧视第一案”已适用民事程序调解结案,然而,这起案件并非民事案件。该悬挂横幅的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职责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运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且具有可诉性,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该案件当作民事案件审理有其内在的深层原因.其中暴露的我国行政法律的缺陷已不容忽视。行政法治的不健全,必然会影响到国民对法治进程的信仰.完善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已迫在眉睫。

  • 标签: 民事行为 行政行为 可诉性 法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