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立案监督制度发挥了较为良好的功能和作用,维护了司法公正。但立案监督制度本身存在的法律条款粗疏简略、立法规定刚性不足等问题使立案监督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得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刑事立案和立案监督中设置的业务目标考评指标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产生了利益性冲突,由此而使双方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出现了刚性的抵触乃至柔性的对抗。因此,有必要对立案监督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造。应从规范执法的角度出发,从立法上完善立案监督制度,建构以质量为中心的立案监督考评体系。
立案监督:现实困境与法律完善——成都市检察机关2004—2008年立案监督案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