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编写由柴强主编的《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践》(2005年5月版)一文的收益法一章节中提到以下内容:“这里所讲的不包含会计上的折旧额,是指不包含建筑物折旧费、土地摊提费,但包含寿命比整体建筑物经济寿命短的构件、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折旧费。建筑物的有些组成部分(如空调、电梯、锅炉、地毯等)的寿命比整体建筑物的经济寿命短,它们在寿命结束后必须重新购置、更换才能继续维持房地产的正常使用(例如:锅炉的寿命结束后如果不重新购置、更换、房地产就不能正常运营),由于购置成本是确实要发生的,因此它们的折旧费应包含在运营费用中。”
简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由于各种原因,时有一些业主拖欠或拒缴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则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逼迫小业主缴交物业管理费。本文仅举一例加以探讨。一、停水停电引致诉讼1998年3月3日,消费者张露与瑞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张露购买瑞京隆公司兴建的京隆苑29栋6D号房。1999年3月4日,张露办理入伙手续,入住京隆苑,同时,张露与瑞京隆公司签订《京隆苑管理公约》,合同第八条约定"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无故不交各项应交费用的业主和使用人,限期缴交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交的可按住宅区业主公约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催缴,若催缴无效的可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