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分析了在“医药分离”与“以药养医”两种医疗体制下,专利药企业和仿制药企业达成药品专利许可协议的条件,以及该许可对患者和医生的福利影响。研究发现:在特定条件下,与仿制药企业达成药品专利许可协议对专利药企业是有利的。在“医药分离”的体制下,该许可会改善患者的福利水平;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该许可会改善医生的福利水平,但是如果专利药与仿制药的医疗保险报销百分比差距较大。并且两种药品的差异化程度较高,该许可会降低患者的福利水平。因此,监管部门应该仔细评估药品专利许可的福利影响,对某些会损害患者福利的许可,应该采取措施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