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知对基金来源渠道、基金使用范围作了规定。基金来源渠道市级农机化发展基金来源为:市财政当年安排的农发基金的15%以上;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和粮食自给工程等农业专项资金中用于农机化发展的不低于2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25%~30%。县(区)级农机化发展基金来源为:农发基金的15%以上;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和粮食自给
简介:
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浙政发[2011]88号)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就支持浙江省农机化发展签订了《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研究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农机化发展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浅谈农机推广工作者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在农机推广工作中的重要性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