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古代合同法的产生和发展 合同法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人们只是为自己的生活消费而劳动,无社会分工,也无所谓商品交换,也自然无所谓合同乃至合同法.由于人类社会出现了社会分工,随之也发生了商品交换.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广泛的商品交换行为也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但是,当习惯和当事人的誓言不足以保障交换时,便需要有法律规范,使商品交换获得法律的形式即合同.人类社会最早的合同法是由习惯演变而来的,称为习惯法.习惯法时期的合同法,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身责任制度的实行.当合同被一方当事人违反时,对方可以直接对其采取人身措施,将其设为家庭奴隶,或出卖和杀死.[1]但是,习惯法具有不稳定、不统一和不公开的特点,且多种习惯前后矛盾,因时因地各不相同,适用时也易发生争执.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习惯亦随之更新,彼时彼地的习惯与此时此地的习惯往往相互抵触,无疑更增加了习惯法适用的困难.[2]正是在此过程中,渐渐出现了成文法.……
简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是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发展市场体系与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环节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形成有机的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依据企业制度是企业的所有者在保持资产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有条件地让渡给企业的经营者,从而形成处理所有者同经营者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