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4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不断改革探索,全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改革措施未落地生根、落户条件限制较多、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