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始建于2002年海牙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于侵略罪并没有实质的管辖权,而在2010年达成的“坎帕拉修正案”于2017年12月获得多数国家的赞成予以通过,侵略罪正式的纳入到《罗马规约》的文本中,从此给予《罗马规约》文本去研究侵略罪的相关问题便是尤为重要,本文主要是从《罗马规约》文本入手探讨规约中有关侵略罪的相关规定,包括侵略罪正式纳入《罗马规约》的历程;规约的第八条之二关于侵略罪的定义和侵略行为的表现形式;第十五条之二、之三关于侵略罪的管辖权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二关于侵略罪的犯罪主体进行界定,具体解析《罗马规约》对侵略罪的相关规定以及侵略罪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以此新事件为契机进而重新对ICC管辖四类严重罪行进行回顾和探讨。
简介:摘要近年来,多省频发以息访“勒索”政府的案件。上访者和政府之间,能不能成立所谓的敲诈勒索罪,是近期以来值得社会各界深思的问题。上访者提以息访条件,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诉求。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行为是否能构成刑法中敲诈勒索罪认识的却并不一致。站在上访权利的性质,政府管理者职责和受胁迫交付财物的不得已性角度,为避免和减少上访,政府及有关部门支付财物给当事人,是否可以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显然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目前刑法中敲诈勒索罪出发,对上访者、受访者、息访提出条件行为本身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希望对息访“勒索”政府行为进行准确理解,并对判定此类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