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强镇扩权”旨在通过权力下放、委托执法等方式赋予经济发达乡镇部分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来解决基层治理中的“责权倒挂”问题.自下而上的现实管理需求与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构成此项改革的内源和外源动力,客观上有利于增强基层政府自主性和推进基层治理差异化.但此项改革尚未涉及对现有行政区划层级划分和政府间职权关系的根本性调整,职权关系的变更更多取决于上级政府对基层治理实际的主观认定而非规范化的法治分权,难以避免权力下放后的周期性收放集分循环、权力规制体系缺失、行政分权与社会分权的非同步以及基层治理重“管制”轻“服务”等一系列内生困境,现有制度设计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