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你们好。十年来,《真理的追求》给我带来很多愉快,成了我的良师益友。读了2000年第11期,我睡不着觉了。因此提笔写信,谈谈个人感受。首先,我想起了“树欲静而风不止”这句老话。蔡老板不专心地去追求他的利润,跑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阵地上来,究竟想“发展”什么?看了他的大作,我明白了,蔡老板是来挑战的,向工人阶级挑战,向马克思主义挑战。马克思主义从诞生那一天起,就一刻也没停止过战斗。马克思主义是在斗争中发展的,还惧怕挑战吗?李强等同志的文章,从理论上批驳了蔡文的错误观点,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基石──剩余价值理论,读这样的文章,我由衷地高兴和敬佩。李强同志在《再论资本家不能当劳动模范》一文中说:
简介:按我国法律,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今日我国的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私营企业是合法的,资本家是人民的一部分。近年,国内党内一些人提出了吸收私营企业主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党的一些基层组织不顾党中央的明文规定,擅自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这些人被群众称为“老板党员”。其中一些私营企业主还担任了他那家私营企业的党支部或党委的书记,被群众称为“老板书记”。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怪事。此事涉及共产党的性质问题,迎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主张吸收私营企业主人党的理由多种多样,大体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论证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说他们从事管理劳动,同工人一样.都是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