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平安新疆建设水平及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但由于各种原因,新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新时期,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并结合新疆实际,坚定信念,满怀信心地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宜居的各族人民幸福家园保驾护航。
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年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为了实现这一目标,10年来,兵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年推进,不断深化,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简介:本文通过对"齐玉苓案件"的分析对一些学者在讨论该案时所采取的"宪法司法化"的思路提出质疑,首先,宪法司法化指称的对象并不准确,宪法条文中可以"司法化"的仅仅局限在公民的基本权利部分;其次,宪法司法化是一个生造的概念,它既包含了违完审查的味道,还有宪法诉愿的痕迹.从"齐玉苓案件"的本身性质来看,其中所涉及的真正问题是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是否可以对私人间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提供救济,以及如何提供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在"齐玉苓案件"中所采用的直接适用宪法条文的办法是不足取的,德国学者提出的基本权利间接适用的学说值得我们借鉴.
简介:本刊石河子讯(陈迅)"今天法院为俺的问题专门召开听证会,俺还能不服?!"2007年6月19日,当新疆兵团143团老上访户文伯瑞与新疆石河子市建委限期拆除行政纠纷案听证会宣布结束后,上访人文伯瑞十分激动地说出了以上这段话。
简介:某部政委杨先奎上校,被边防官兵称为“山神的使者”。他的事迹像满天星斗一样多,且不说用法律的武器为战士们解决了多少现实问题,且不说他时常拿出个人的津贴帮助家庭有困难的战士,也不说他身先士卒抱砖、背石、扛水泥参加国防施工……在这里给大家讲几件杨先奎清正廉洁的普通故事吧。
简介: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简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3团2l连,70%的人口是外来工,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连队地处兵地交界处,毗邻阿瓦提县丰收三场和乌鲁桥民族乡。
简介:
简介:民众性诉讼情绪是专业性质的民意,民意是政治的,诉讼情绪是法律的,在民众性诉讼情绪面前,邓玉娇案迅速落下法槌,完成了民众对司法的一次监督。本文结合多个案例,提出了民众性诉讼情绪这一概念,论述了其特征,剖析了其价值,重点是其与司法的冲突关系和正确疏导。
简介: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确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应当遵循“可预见性原则”,即违约方仅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由于市场风险等因素造成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预见的损失,因非违约方过错所致,与违约行为之间亦没有因果关系,违约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简介: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过问公司的经营,实际上只是实际控制人一人控制的公司,我们称其他股东为挂名股东。这种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如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犯罪,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不能有效区分,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
简介: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最重要的是转换管理思维,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努力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要促进社会组织行为公开透明,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的重点应转移到事后监管上。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释放社会活力。
简介:在天山北麓有条奎屯河,它哺育了共和国一位优秀的检察官,他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黄华。黄华,中等身材,方圆脸。一双聚光的眼睛放射出两束锐利的目光。
简介:这是个令人心灵震颤的日子。这是个令人难以忘怀的日子。
简介:阿拉尔,维吾尔语谓之“绿色小岛”。它犹如一颗绿色的宝石,镶嵌在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50年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垦区12个农牧团场10余万屯垦戍边建设者的辛勤耕耘中,阿拉尔不仅发展成为新疆南部的经济重镇,且被列入国家撤镇建市计划。50年来,以警醒的目光和果敢的行为保卫着这片热土的,是一支人民警察队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公安局。
简介:2000年4月10日,位于新疆西北边陲的博乐市小营盘镇与往日一样,人来车往,市井喧哗。中午时分,一辆四面车窗都贴着黑色太阳纸的吉普车急驰而来,在距镇中心转盘以西约200米处的一座桥旁嘎然而止。从车上下来三个戴着墨镜的男子,径直朝闲坐于桥墩上的几个人走去,当行至其中一名少数民族青年面前时,三个男子猛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前将其按倒在地。
简介:信用卡挂失前被冒用的民事责任在我国相关立法中尚不明确,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差异较大。本文通过对信用卡冒用责任的比较法分析及理论探讨,对信用卡挂失前被冒用的责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简介:翻开杨旭的履历,这位老军垦、老政法的后代令人羡慕:
近年来新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治工作十年回眸
再疑“宪法司法化”——由“齐玉苓案件”引发的思考
新疆农八师中院听证制度化解涉诉信访“老大难”
老兵新传——新疆军区边防某部政委杨先奎清正廉洁二三事
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
边疆稳定一奇葩——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
一座永不销蚀的丰碑-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的报告
论民众性诉讼情绪与司法独立——邓玉娇等案给予的警示
新疆亚坤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精河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挂名股东公司犯罪的性质认定——孟凡太、张玉萍非法经营案
王开玉:社会组织的管理应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
新疆自治区举办第二届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展
一位检察官的风采——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优秀检察官黄华
“谢谢民警叔叔” ——新疆兵团农五师霍热边防派出所民警资助失学儿童小记
植根大漠铸忠诚——记全国优秀公安局新疆兵团阿拉尔垦区公安局
追踪轻骑大盗——新疆塔斯海垦区“3·28”系列摩托车被盗案侦破纪实
周玉麟诉珠海市银隆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信用卡冒用纠纷案
绿叶的情怀——记“全国法院立案信访先进集体”新疆五家渠垦区法院立案庭
青春为警书平安——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监狱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