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案例1.1简要案情死者男性,37岁,普通工人.夜班回家后,照常入睡.次日早晨,其妻发现其在床上已死亡.
简介:在既有公海保护区国际法律依据的基础上,探究公海保护区对公海自由和公海权利的限制能否对第三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并尝试从两个层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一是从条约法的角度来回答条约的第三方效力问题,二是从海洋法视角下公海国际法律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判断公海保护区能否通过习惯国际法拘束第三方。据此得出结论认为,公海保护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获得针对第三方的国际法律效力,但这一结论并不妨碍公海保护区在两种特殊的情况下对第三方产生国际法律效力的可能:其一,公海保护区可能会依据全球性的国际条约获得间接的第三方效力;其二,公海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措施存在通过习惯国际法而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
简介:柯氏(Kirkpatrick)培训模式是基于培训过程的关键阶段提出的适应性强且卓有实效的培训评估工具。因其对培训过程精确、深刻的阶段划分,成为培训设计、实施与评估工作的实用工具。澳大利亚VET体制下的TAE资格培训是针对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培训与评估人员开发完成的学习包。基于TAE培训的切身体验与相关文献的研究分析,探究柯氏模式理论在澳大利亚TAE资格培训过程中的应用与体现,有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柯氏培训理论在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中的具体应用,洞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领域对这一理论的借鉴、吸收与应用,为职业教育与企业培训的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简介:家族在企业中的存在对提高公司治理绩效有积极意义,如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增强信誉担保。但其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家族成员的商业素质会逐代趋于平均化、经营趋于保守又易把企业视为私产,而需要外部职业经理人的引入来改善治理。在此过程中,由于家族成员的前述问题而造成了名实不符的非正式治理结构及家族成员轻易不愿退出经营的心态,控制股东家族和外部职业经理人很容易会在经营中产生冲突。一个维护所有股东的基本权利的框架可以确保无论是控制股东家族还是职业经理人控制了董事会,都不会过多侵蚀股东权,这对控制股东家族也是有利的。独立董事的引入能平衡协调控制股东家族和职业经理人,使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都得到维护和发展。
简介:西谚云“契约即公正”。传统民法学派认为,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当事人自行创设的契约,必然是公正的。诚如康德所言“当某人就他大事务作出决定时,可能存在某种不公正。但当他就自己的事务作出决定时,决不可能存在任何不公正”。(康德《法律理论》)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弱方当事人,根本是不存在的。即使双方权利义务有所失衡,也视为当事人自愿接受,法律的调整实属多此一举。法律的要义,应当是保证这种“公正”的严格履行。然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导致了社会分化的加大,不平等现象日益加深。这尤其体现于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组织与力量分散的相对人或消费者之间的地位失衡。现代法学开始以新的视角来审视合同的公正。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的核
简介:1997年3月31日,个体户甲通过个体户已卖给丙公司玉米48.92吨,计价款599320。丙公司收货后以玉米存在质量问题和货主为己要扣除已先前所欠丙公司5000元债务为由,暂时拒付款给甲。4月220,甲以丙为被告向丙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本案舌,通过询问当事人及证人,于4月25日上午主持原、被告双方庭前调解,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原告申自愿放弃5000元的贷款,被告丙自愿偿还贷款5493.20元整,谈应付货款由被告在调解当日付清;本案诉讼费2970元,原告自愿承担。调解协议记入了法庭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在调解笔录上签了事。调解当日下午,原告与审判员去被告处催付贷款,丙按调解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