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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相声泰斗马三立走了,走得那么平静,又那么突然。我是2月11日上午10点,由《天津工人报》记者吴越专门打来电话时得悉马老逝世噩耗的。本想立即去吊唁,吴越却在电话中再三强调,马老生前留下遗嘱:不接受花篮花圈;不接受吊唁;不搞遗体告别仪式。丧事从简。放下电话,我在悲痛与怀念中翻出1999

  • 标签: 马三立 相声艺术家 中国 人物介绍
  • 简介:“眼力”这个词人们会时常挂在嘴边,它主要说一个人善于察颜观色、为人殷勤还很有礼貌的能力。比如说公交车上给老年人让座,让妇孺先行,在别人家做客会主动帮厨,总之是一种让人感到舒服、受到尊敬的一种行为。

  • 标签: 老年人 公交车 个人 礼貌 让座 尊敬
  • 简介:“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行为。在湖北省武汉市将不再被鼓励。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倡导“义智为”。呼唤有勇。更赞赏有谋。

  • 标签: “见义智为” 保护条例 见义勇为 武汉市 湖北省
  • 简介:危不救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仅限于人们心中普遍的善良情感及由这些情感构筑的我国社会公德体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分别通过扩张不作为犯的实质作为义务来源和“控制理论”来论证见危不救行为的犯罪化。危不救行为严重违反我国社会主义公德要求,侵蚀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我国应设立见危不救罪,该罪的设立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 标签: 见危不救 不作为犯的趋势 社会公德
  • 简介:在当前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确立对"危不救"行为的法律规范,将在填补社会公力救济空白的同时,适度地把义务性道德适时提升以使之同社会发展与道德教化相适应。而这无论从社会学及经济学角度,抑或是以自然主义法学为指向来考察,都是完全符合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与满足法治社会的预期的。

  • 标签: 见危不救 道德法律化 惩戒标准
  • 简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国法院系统迅速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新高潮,并把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为此,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 标签: 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 英模 理想 法院队伍建设 法院系统
  • 简介:危不助行为中的警察应该是对危险负有具体职责的警察,而不是所有警察。危不助中的“危”应是一种危及到人身安全和稳定的严重困顿状况,而且必须是紧急的。危不助本质上是一种不作为,非典型的真正不作为和不真正不作为是认定警察危不助的关键。认定警察危不助构成犯罪不仅要满足不作为的一般条件,而且要符合刑法分则中某个罪的犯罪构成。

  • 标签: 警察 见危不助 不作为
  • 简介:基于刑事一体化的要求,刑事立法也应从“一体化”的要求出发,在研制出法律文本的同时顾及司法与守法的可能。通过对危不助犯罪化的刑事立法本身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与研究表明,将危不助行为犯罪化的做法,无法在法益判断上寻求到立法的根据,司法实践中也会遭遇无法解决的困难。将道德纳入刑法体系,未必见得公民便能确立对法律的忠诚,刑法并不是我们在规制危不助行为方面所能达致的普遍共识。

  • 标签: 见危不助犯罪化 法益 刑事司法 公民守法
  • 简介: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基于个人经验和知识结构等各种前的差异,法官可能作出不同的认定。受先入为主、司法理念混乱等因素的影响,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可能会被不合理的前遮蔽视阈,产生前偏差。要减少前偏差,需要法官自身予以反思以及外部制度的督促约束。法官在反省修正自我的前偏差时,首先要把事实认定中潜在的逻辑推理过程呈现出来,然后要对推论前提和推论过程进行反省。在外部制度的设置上,可以通过设置案件事实论证制度和法官事实裁量权制度来防范和控制法官前偏差的产生。

  • 标签: 前见偏差 事实认定 事实论证 事实裁量权
  • 简介:陕西省渭南仓渡镇是清代同治“壬戌回变”发动的中心地区之一,当地的历史记载和口碑资料向来是学者认识和研究本次回变的重要依据.此次於渭南新的《回汉息讼碑》是与“壬戌回变”的发生有着内在关联,且尚未被学界利用的一件珍贵碑刻史料.碑文所记载的咸丰八年渭南仓渡、北焦两村因演戏引发的回汉纠纷及其处理结果,反映了“壬戌回变”之前陕西回民聚居地区的社会组织、生活习俗及回汉关系实况;将碑文与其他史料互证,可推知宗教因素在其时回汉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对《息讼碑》的释证和解读,为反思本次回变的原因和性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 标签: 碑刻资料 壬戌回变 演戏纠纷 口碑史料
  • 简介:<正>虽然笼统地谈论某类刑事立法时,从道德人手难免有些未脱窠臼之嫌,道德不是必然甚至不是显而易见的影响因素,甚至有学者认为,"危不助"犯罪化是一个道德无涉的问题。但正如英美法系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无论如何,关于"BadSamaritanLaw"讨论的重点最终还是落脚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一根本问题。同时,它也是我国学界讨论"危不助"犯罪化的焦点之一。道德虽不是讨论危不助犯罪化问题的唯一基点,但却是一个必要的方面。本文将从对道德本身的分析、对道德与法律之关系的解读入手,准确地理解道德及其与法律的关系,进而研究危不助道德归属及其所违反的道德义务刑法化的问题。

  • 标签: 道德法律化 法律关系 犯罪化 道德义务 伦理属性 西方法哲学
  • 简介:那天晚饭后在家中一次无心的闲聊,无意间说起同事柯代军的事迹,以及名噪一时的彭宇案,引来家人的一场讨论。18岁的侄子:肯定扶噻118岁的小男孩,一听我这个对比性的介绍,立马按捺不住性子,虽然头和眼睛还埋在手机上,

  • 标签: 事迹 老人 摔倒 内省 对比性
  • 简介:对“危不救”能否入刑问题的探讨,应打破学科部门的藩篱,由各学科知识共同组成的逻辑链条向下推演,模拟式地重走一条完整的有德入法的路径。为了直接指明道德入法(当然本文专指“危不救”这一道德事项)的合正义性与可行性,与其在阐释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纷繁复杂的理论与学说中无尽旋转,不如直接利用一根刻度清晰的“标尺”,经过测量,直观地看到这个道德事项与刑法的距离是否足以跨越。在测量出了一般法理意义上动机与刑法的距离后,可以看到“危不救罪”入刑在刑法理论、犯罪学、法哲学与立法司法技术层面上引起的尴尬。在刑法领域,这样的尴尬分别体现在救助义务来源、犯罪法益这两个方面;在犯罪学领域,这种尴尬源自于“危不救”本质上是贝卡利亚所说的“难以证明的犯罪”;在立法学领域,入刑在立法司法实务中存在着犯罪构成要素解释不明、犯罪主观心态难以证明与刑侦、诉讼难以为继的问题;在法哲学方面,入刑的非正义性集中反映在功利主义刑法对于消极自由的侵犯与“危害原则”的违反,从根本上否定了入刑的正义性。

  • 标签: 见危不救 愿望的道德 互惠原则 道德失调 功利主义 消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