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食品添加剂的中,除保证其发挥应用的功能和作用外,最重要的是应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做保障的。
简介:(上接2016年第5期第8页)需要指出的是,就像人格权之及于身体一样,从病理标本载体形式我们可以看出病理标本无论是器官、组织还是细胞甚至基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都可以认定为人格权的延伸,而非仅仅是物权的支配。王泽鉴教授将德国精子灭失案放在其侵权行为法著作有关于对“身体权、健康权”侵害的部分,并强调“人格的自主决定在一定的要件下,应延长存在于与身体分离的部分而予以适当必要的保护”。
简介:随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作为该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备受关注,其尚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为解决拍摄内容可能涉及隐私、证据采集不理想、归档耗时且储存空间受限等问题的陆续出现,我所结合辖区地域广、执法环境复杂、监管量大的特点,经过摸索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培训考核、归档等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并取得初步成效。本文通过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究,相关规范制定过程及制定思路的分析,阐述应如何科学有效地加强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的规范化管理。
简介:生存权是人权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则是一项基本人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人的机体组织和生理功能的健全,均不受非法侵害——这是我国医药卫生法的根本宗旨。作为具有强烈阶级性的刑法、无论其阶级性如何,其社会保护功能和人权保障功能则总是相伴存在。本文仅就我国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作一简要介绍.以期从卫生角度展示我国对个人人权的法律保护。
简介:国卫办监督发[2018]22号2018年9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部分地区一些公司以“胎儿摄影”名义为孕妇提供四维彩超服务,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论病历的区分所有权(下)——兼议病历的人格权、财产权双重属性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记录仪规范化使用管理分析与探讨
我国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刑法保护——介绍新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设定的犯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