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应广大劳动保障工作者、用人单位和一些法律工作者的要求,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力量,在对现行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精心挑选,编印了《现行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精选》(以下简称《精选》)一书。《精选》将全国人大、国务院、劳动保障部、市人大、市政府、市劳动保障局以及有关部门制发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按综合类、劳动就业、劳动关系、职业技能开发、工资福利与工时制度、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制的顺序编辑而成,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及法律工作者、工会工作者、各类用人单位及劳资人员、广大劳动者必备的工具书,具有一定的保存价值。
简介: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界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2.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两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提供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3.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同级政府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