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农村微观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家庭承包为前提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搞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统购统销和二元社会结构支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微观经济组织重新塑造为市场主体。从70年代末开始,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崭新的产权关系。农村财产关系的变革,使农户享有地产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和部分处置权。产权关系的变革,是中国农村经济高速增长的真正秘密。对家庭承包制的评价,经历了两次重要的飞跃。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家庭承包制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的要求,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生命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