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东音乐又称广东小曲,它是产生于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民间器乐音乐,与粤剧音乐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谣、说唱、民间礼仪音乐、宗教音乐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风格上与广东其他地区的乐种如潮州音乐、客家音乐、瑶族音乐相区别。广东音乐那明快的节奏、丰富的音调、柔美而极富南国特点的音色、华丽的“加花”、精练别致的结构,令人喜爱。广东音乐的历史大约一百年左右,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乐种。与其他地区民间乐种相比,广东音乐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便形成了一支专业和半专业化的写作队伍,产生了吕文成、何柳堂等名家,创作了许多优秀的或比较优秀的广东音乐作品,广泛流传。几十年来新的作品、新的创作特色不断涌现。八十年代以来,一些作曲家尤其是广东作曲家的一批新的广东音乐作品问世,又展现了一些新的艺术特色,创作的专业化更为加强,艺术的表现范畴也更为宽阔了。
简介:欧洲音乐对中国音乐的影响始于几百年前甚至是上千年前,这种影响是由欧洲来华的天主教和基督传教士、神父通过传教活动引起的。早期局限于崇拜仪式,而音乐则通过宗教仪式为中国教友所熟悉。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旧式学堂被新式学校所取代,1905年科举考试终止,音乐课首次被编排到学校课程的体系之中。随之涌现出了新式作曲技法的学堂乐歌,这些乐歌在儿童和学生之间流行开来。这就是中国新音乐的开端,即"欧化的中国音乐",编曲或作曲者多为学校音乐教师。这种新型欧化了的中国音乐简称为"新音乐"。此术语类似1919年"五四运动"中出现的"新文学"的概念。根据二十世纪中国社会、政治和军事的发展来看,中国新音乐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学堂乐歌时期、"五四运动"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内战时期、建国初期的十七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78年以后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新音乐"发展。二十世纪,欧洲音乐对中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音乐作品的作者、作品所运用的音乐语言以及对音乐的思维和美的品味。然而,中国的欧洲音乐爱好者对这三点表现的虽然相当强烈,同时也颇为肤浅。这种影响是强烈的,因为中国有太多的音乐爱好者崇拜欧洲音乐;这种表现是肤浅的,是因为中国作曲家的作品缺乏扎扎实实的内容——哲学的、人文的。上面便是这篇文章所讨论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