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然状态学说的出现是自古希腊以来哲人们所构造的神义论理论体系隐含的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发端是质疑上帝存在之正当性的“伊壁鸠鲁悖论”。为了驳斥“伊壁鸠鲁悖论”并论证神圣秩序的合法性,自奥古斯丁起的神义论就致力消解“上帝之善”与“现世之恶”之间的紧张。其关键在于如何处理上帝的绝对支配『生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由于难以回答现世之恶的正当来源问题,阿奎那开始承认人的自由意志对于恶行的责任,司各特则将恶行归咎于自由意志在行动上的自由选择,近代意义上的自由个人的观念初露端倪。中世纪后期的神学理论最重大的变革则出现在奥卡姆的理论创新中。奥卡姆的理论构成了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的直接思想渊源。自然状态学说的理论伟力在于它是具有必然性逻辑的历史结论,自认具有合法性的现代法治绝不可能建筑于一个偶然的“假设”之上,一切革命性变革都只能是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结果。
简介: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检验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在紧急状态下应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选择了法律作为抗击“非典”的制度性“处方”,于是,“紧急状态立法”逐步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并在不断得到推崇与实践。继国务院5月9日紧急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上海、山西等地也相继在较短时间内创制了控制“非典”的应急性地方性法规。紧急状态立法的实施应当是法治进程中的一大进步,标志着紧急状态下的危机处理工作己经进入理性的、法治化的轨道。但目前我国理论界对紧急状态立法问题论述很少,紧急状态立法制度尚不完善,实践中正面临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对紧急状态立法进行理性的观察与反思,并提出如何完善之管见。
简介:作为对两个正义原则的一个证明,《正义论》中的原初状态理论是罗尔斯整个正义理论的根基之一。罗尔斯精心设计了原初状态的理论,其中既包括了一些静态的必要限制,也包括了一个动态的推理过程。然而原初状态的理论却受到了西方学者的严厉批评。其中部分学者质疑,在罗尔斯所谓的新社会契约理论中并不存在一个契约;即使存在契约,原初状态理论也并未对两个正义原则提供恰切的证明;有的学者对原初状态的设置颇有微词,而功利主义者则集中反驳在原初状态的推理中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尽管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努力在许多学者看来并不成功,甚至整个的论证也不令人信服,但是罗尔斯所恢复的研究传统以及所提出的正义原则却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