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都有一种亲近自然之天性,喜欢侍花弄木。汉字“闲”字门内侍弄花木,直观的造字意思表达,宣示了传统文化里与自然为伍、悠然人生的境界。福建客家①人也不例外。如明溪今城关翠竹洋汤氏友予公,“陶陶然于古柏之下、修竹之前”②。以至于客家人酷爱种养花草等。如清后期连城莒溪纸商罗肇基年老后,“闲暇或莳花种竹”㈣。有的福建客家人还仿江南园林样式,进行居家营建。许多福建客家人善于把大自然美景搬进庭院,进行庭院妆点,保持庭院与村落周边生态与环境的完整性,在客家聚落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居家环境。迄今,学界尚无有关福建客家地区庭院美景营造专门的研究成果。2012年,笔者曾在研究福建客家生态与环境建设问题时,对有关庭院美景营造问题有所涉猎。近年来,笔者一直关注着这一问题,@也留意收集相关资料。拙文算是笔者资料收集和思考的一个汇报。
简介:在土司制度“渊源”、“发展”及“衰落”历程基础上,首次集中讨论了中国土司制度的十个问题。本文认为,土司制度目的是稳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设置四种类型的土司也是围绕这一目的。土司制度的社会基础是奴隶制和农奴制,核心与实质是土民与土司的依附性,根本是土兵。土司制度鼎盛于明代,衰落于清代,清代“改土归流”实际上是变土司地区的奴隶主和农奴主专政为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过程。与西南土司制度相“异”的是明王朝版籍内的东北边外土司,它是经过朝廷遣官“招谕”、少数民族首领入京进贡输诚后才授予土司官职的。研究土司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存史”和“资政”,总结历朝历代施行土司制度的经验教训,为新时期制定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和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服务。
简介:山林川泽作为自然资源,原则上是对所有人无偿开放的。从整体上看,在殷周邑制国家时代,族长与氏族成员之间通过一定的规约对山林川泽资源进行共同利用,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私共利”。至迟从西周中期,开始出现山泽君主私有化的倾向,进入帝国时代之后,这一倾向又出现了扩大化的趋势。然而在专制王权下,“公私共利”的原则却依然存在。在山泽禁区内,历代帝王通过实施“弛山泽之禁”以实现所谓的“公私共利”,实质上是掩盖山泽私有进一步强化的手段。在禁区外的山泽区域,通过“公私共利”的利用规定,一方面是君主与实力阶层在山泽占有问题上达成的一种妥协;同时,亦是保障普通民众获得再生产手段的重要方式,但从实践层面而言,这种“公私共利”并不能真正实现,体现出古代国家权力在维护民众再生产方面的缺陷。
简介:2009年夏,笔者在临淄齐国故城一农民处收得齐刀币残陶范56块①。这些钱范均为夹沙灰陶齐三字刀范,含沙量较高,文字刻划较粗(彩1图1)。钱模一面呈高温烧灼过的黄褐色,并有炭灰状附着物,有明显使用过的痕迹,范的背面大多都有制范时留下的指窝。后经笔者认真调查,为齐故城西南部安合庄铸钱遗址出土。历年来临淄曾多次出土“齐法化”刀范,出土地点均在临淄齐故城的宫城内,即齐都镇西南齐故城南部的安合庄铸钱遗址中。而这批刀范做工较粗,与以前在安合庄收集的另一种做工精美、文字纤细的三字刀范的性状存在较大差别(彩1图2)。临淄博物馆所藏这两类刀范也皆为安合庄及附近出土②,现对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