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研究普通法上的代理关系理论,首先表明代理关系缘何成为法律上的专门条目,其次告诉读者:要说明代理关系一出现就会引发的那一系列反常操作,或者背离通则之处,就必须诉诸纯粹常识所不解的某种原因;该原因其实就是古代准则的残留物,这些准则的早期形态体现着家长(基于早已消逝的实质理据)的特定权利和责任,到了现时代,这些准则已被概括为一种拟制,这拟制除了词语形式之外在世界上一无所是,却反作用于法律,并倾向于进一步发扬自己造成的反常操作。本文随后考察主题所涉各分支——侵权、契约、占有、追认——在早期英格兰法上的规定,并表明拟制在每个分支中的效用。最后,本文表明法律的整个轮廓都源于逻辑和常理在一切要点上的冲突。
简介:[摘要 ]同胞关系和浪漫关系都是个体一生中重要的情感资源。本研究使用同胞关系问卷和浪漫关系问卷,同胞关系问卷包括同胞亲密、同胞冲突、同胞竞争三个维度,浪漫关系问卷包括浪漫情感、浪漫行为、浪漫认知三个维度。本研究选取了来自湖北、广西、福建的 330名被试,独生子女仅填写浪漫关系问卷,非独生子女填写浪漫关系问卷和同胞关系问卷,将数据进行整理,并分析了大学生同胞关系和浪漫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
简介:[摘要 ]同胞关系和浪漫关系都是个体一生中重要的情感资源。本研究使用同胞关系问卷和浪漫关系问卷,同胞关系问卷包括同胞亲密、同胞冲突、同胞竞争三个维度,浪漫关系问卷包括浪漫情感、浪漫行为、浪漫认知三个维度。本研究选取了来自湖北、广西、福建的 330名被试,独生子女仅填写浪漫关系问卷,非独生子女填写浪漫关系问卷和同胞关系问卷,将数据进行整理,并分析了大学生同胞关系和浪漫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