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是泸州医学院毕业后到甘孜州工作的。1965年底,我被分配到义敦县(后该县并入巴塘、理塘2县)人民医院从事医务工作。
简介:
简介:对于取得医生执业许可证的医生的上述非法行医行为,不符合本罪只惩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非法行医行为的立法本意,没有取得执业许可的边远农村的小诊所如果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简介:几年前,一位朋友突发心脏早搏,接连去了几家医院,做了多种检查,开了一大堆药,可情况不仅没见好,反而犯得更频繁了。于是,挂了胡大一的专家号。让人没想到的是,费好大劲挂的号,等了一个多钟头,胡大夫只十几分钟就把他“打发”了。在听过心脏、问明症状之后,
简介:想起来还有点后怕,我第一次行医的对象竟是我自己,而且是被一种很毒的蛇咬伤了。记得那是大学一年级暑假的一个清晨,我赤脚走在自家的西瓜地里,巡视着一个个又大又圆的西瓜。忽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哎哟”,左脚拇趾针扎般疼,下意识地蹲下去一
简介:ISTM旅行医学资格证书考试(TheISTMCertificateofKnowledgeExamination)是由国际旅行医学会(ISTM)主办的全球旅行医学领域最高级别的资格认证考试,与国际旅行医学会年会及区域性国际旅行医学会议举办时同期举行,每年举办一
简介:刑法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在非法行医罪上存在诸多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犯罪主体的认定上,对“医生执业资格”的理解分歧最大。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认定,一方面应当结合行为人是否获得相应的卫生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另一方面应当结合当事人所受到的医学教育、从事医疗活动的能力和条件来综合判断。应当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字面含义、立法目的、卫生行政法等确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的范围,既不能唯证书论,也不能超越中国医疗的客观现实状况。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豌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医疗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简介:《旅行医学科学》《ScienceofTravdMedicine》创刊于1995年。该刊由卫生部主管,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ITHA)i办,2011年杂志归入质检总局报刊行列管理。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承办,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旅行医学领域专业性国家级刊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11—3688/1K,ISSN1006—7159。
简介:李时珍刚出道行医时,运气不济,虽然病人不少,但疗效总是欠佳,尽管李时珍诊治疾病时小心翼翼,但仍然磕磕绊绊。有一次,李时珍治疗一个脾胃虚弱的病人,为了小心谨慎,时珍给他仅开了一包甘草粉,嘱其回家拌饭服。但未想到患者在回家的途中,买了一碗面条,
简介:一方面在加重结果范围内不成立共犯,另一方面在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应当对加重结果承担责任,这两个看似冲突的结论并不矛盾。虽然我们肯定基本犯的其他共犯人在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对该他人过失引起的加重结果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对所有的共犯人都应作相同的处罚,在量刑时仍然应区分轻重,特别是对过失引起加重结果发生的行为人的处罚应重于其他人。
简介:超人归来,竟被指祖籍"塞尔维亚";怀孕母牛受惊闯闹市,农场主被迫赔款"两万五";土狼逛商店只看不买,吓坏店内顾客;美自然博物馆大搞昆虫展,开价收购活体蟑螂……精彩好笑,原汁原味,敬请关注本期精彩世界!
简介:沈解平、包雁芬、朱铁军曾就“阮文霞非法行医案”作法理评析,一致认为在加重结果范围内不成立共犯,与在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应当对加重结果承担责任,两者之间并不矛盾。本文笔者则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从另一角度对该案进行评析,认为,非法行医罪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但行为人仍须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简介:近来,在边缘山区因非法行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笔者从某县检察机关受理的15起案件中所看到的事实,可谓触目惊心。非法行医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的医疗管理秩序,而且也严重掠夺了患者的人身安全,尽管卫生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非法行医却屡禁不绝。据调查分忻,主要原因是:
简介:摘要非法行医危害着群众的生命安全、破坏社会和谐,但黑诊所在法律意识淡薄、看病贵的地区仍受到很大的欢迎。对于非法行医的打击一直在进行,可是黑诊所的蔓延仍然在延续。要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行医行为,不仅要靠执法人员的严厉打击,更要从法律修订、完善制度等方面疏堵结合。
简介:《旅行医学科学》(《ScienceofTravelMedicine》创刊于1995年。该刊由卫生部主管,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ITHA)主办,2011年杂志归入质检总局报刊行列管理。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承办,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旅行医学领域专业性国家级刊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11—3688/R,ISSN1006—7159。
简介:为了惩治非法行医行为,1997年修订的刑法增设了非法行医罪.即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但新《刑法》实施以后,在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认定方面,学术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存有争议.影响非法行医案件的定性处理,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一探讨。
简介:《旅行医学科学》(《ScienceofTravelMedicine》)创刊于1995年,由卫生部主管,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ITHA)主办,2006年由厦门卫生检疫技术研究所协办,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旅行医学领域专业性国家级刊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CN11-3688/R,ISSN1006-7159。
义敦行医十三年
非法行医:危险的游戏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行医需目中有人
我的行医与就诊传奇之一——第一次行医
国际旅行医学会旅行医学资格证书考试
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辨析
扬荣弃耻 文明行医
《旅行医学科学》稿约
李时珍行医趣事两则
阮文霞非法行医案
车库里行医被指控
边缘山区非法行医亟待整治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思考
对非法行医的法律分析
现代军队的飞行医院
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