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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尼各马克伦理学》关于快乐之论述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对柏拉图《斐利布》中关于"混合快乐"与"纯粹快乐"这一划分的继承;二是运用"质形论"之灵魂论界定以及"潜能—实现"之物理学学说,对于《斐利布》之魂身关系所进行的修正与重释。而这两个前提共同说明了一点:要理解快乐在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中的位置,我们不能绕开《斐利布》之影响。正是通过对于《斐利布》的继承与阐发,亚里士多德得以在《尼各马克伦理学》中展开对于斯彪西波与欧多克索斯两种极端观点的批判,并且阐明从混合快乐向纯粹快乐,以及从自然品质向伦理品质的两层过渡,并最终指明快乐伴随并完善着实现活动。对于快乐与灵魂"理智部分"之实现活动之关联的进一步考察,则能帮助我们进一步判明《尼各马克伦理学》与《斐利布》同属一个阵营——唯有理智与快乐之混合才造就属人之善好生活。

  • 标签: 快乐 德性 理智 善好生活 《尼各马克伦理学》 《斐利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