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新近实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开始将我国房地产抵押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这些房地产抵押法规并不很完善,在房地产抵押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一、关于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同抵押的法律问题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不完全的物权,不能单独作为抵押物。但是,在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业主事有完全的物权,具有交换价值,可以设定抵押担保,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亦应相应设定抵押。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将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连lul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并作为抵押权的客体。但是,这种划拨土地使1罚权并不具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