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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量能课税是税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源于经济学对税收公平的"能力说"表述,并因其与分配正义的契合而得到法学界的引介。关于量能课税是学术思想抑或是法律原则的分歧,很大程度上导因于偏重理想还是现实的立场差异,问题的关键在于确认量能课税的效力贯穿税法的全过程。我国税法应摆脱单纯经济工具定位,将量能课税写入宪法,在平衡宏观税负的基础上优化税制结构,并在具体税种设计中更好地体现税收负担能力。落实量能课税,能够赋予税法以人本化的精神气质,使之真正成为分配正义之法和纳税人的"守护神"。

  • 标签: 量能课税 分配正义 税收公平 税制改革
  • 简介:当今世界各国司法改革以及我国民事审判体制改革的共同方向,应当是由传统的自由权为基础转向社会权为基础,即从“司法福利”这一观念出发,以“协同主义”为指导来重新配置和实践民事审判权,释明权的产生与发展正是顺应这种趋势;我国的民事审判体制改革方兴未艾,在转型时期特殊纠纷处理文化下,法官的角色融入了政治因素,因此在个案上更注重纠纷解决,纠纷的解决需要有效沟通及沟通渠道的畅通,释明权作为职权主义的积极因素,有助于促进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理性沟通,基于此,以司法的可接受性为思考方向,旨在助益于建立一个更为开放,有序、安定、畅通的“理想话语情境”,从理念修正到制度构建上,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和正当程序的实质保障,实现审判权与诉权的有效对接,全面回应纠纷解决的民众可接受性。

  • 标签: 正义 释明权 可接受性 程序主体地位 程序保障
  • 简介:2号指导案例“吴梅案”的当前解决逻辑是:二审和解协议由于未转化为法院调解书,不具备撤销一审判决的效力,因此在其不履行时,法院支持一审判决的执行。此逻辑实际上有违当事人意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该案解决的理想逻辑应是尊重“私权自治”的理念,借鉴法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确立和解协议在合同种类中的明确地位,特别赋予和解协议“消灭诉讼”的法律效力,使当事人合意构成对法院审判权的约束。

  • 标签: 2号指导案例 “吴梅案” 和解协议 和解合同 调解
  • 简介:学科体系是该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即如何反映具有学科特点的有机结构。学科体系不同于教材的内容体系,内容体系是基于实现写作目的和教学目的而相应确定的内容框架,不具备客观规定性。而将两者混为一谈是该门学科研究中被长期忽视的问题,是制约学科发展的"瓶颈",急待规范。

  • 标签: 犯罪现场勘查 理想结构 内容体系 学科体系
  • 简介:莱波尔特教授1982年在弗赖堡大学的就职演讲《民事诉讼法与社会意识》,经过任重的细致翻译,在35年后与中国读者结缘。奇妙的是,这样一篇略显历史沧桑感的关注德国民事诉讼学术演进史的演讲,在新世纪的中国却毫不过时,一些论断甚至堪称动人心魄,直击我国当下实践操作中的乱象根源,可以直接作为治病救

  • 标签: 建设理想国 社会意识读后感 诉讼法社会意识
  • 简介:我国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均通过契约,规范因限制资源开发利用而给予补偿的政府,以及因丧失发展机会和保护生态而接受补偿的主体,其本质是民事财产权的运行,鉴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还满足民事诉讼的形式要件,由此,补偿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根据合同原理,哪一级政府承诺提供补偿资金,哪一级政府就是补偿义务主体。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当政府履行补偿义务时,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这使补偿关系不仅与受益者补偿原则不匹配,而且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为此,需要应然意义上的补偿义务主体层级。其中,受益者补偿不仅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区域、流域补偿政府的层级更具有操作价值,该原则的不足可以通过央地合理分权理论解决,即根据生态环境服务的惠及面合理分配央地财权事权,划定应然的履行具体补偿义务的政府。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政府 补偿义务主体 受偿权利主体
  • 简介:<正>一、合议困境——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消解(一)从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看合议庭正式制度的完善合议庭制度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在《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对其进行了规定。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合议制度在审判中的作用,始终是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包括刚刚出台的"四五"改革纲要在

  • 标签: 主审法官 合议制度 行政诉讼法 司法行政人员 审判委员会 法官资格
  • 简介:在一宗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对何为完整证据链以及疑罪从无的原则的适用存在不同的判断。为了查明全国范围内对于证据链的分析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情况,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了2185篇与证据链是否完整存在争议相关的刑事裁判文书,借助某高校计算机学院的力量,进行了大数据分析。通过对宣告无罪的案件数据情况、对是否形成证据链有争议的案件数据情况、上诉法院是否存在证据分析的案件数据情况和样本中的罪名分布数据情况的检讨反思,从疑罪从无的原则未能得到有效贯彻、庭审实质化未能充分有效体现、相当部分裁判文书说理简单不透彻、审判委员会虚置合议庭的审理和同案同判的标准界定困难五个方面,论证了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由此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制度的多维构建的以下建议:一是完善疑罪从无原则的事实认定机制;二是明确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三是从法庭辩论实质化、证据调查实质化和心证形成庭上化的方面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四是强化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五是理性看待同案同判问题。

  • 标签: 以审判为中心 实证图景 理想建构 刑事裁判文书
  • 简介:目次一、艰难的出台:千呼万唤与充满争议二、五年的实施:强烈期待与差强人意(一)对反垄断法实施的期待和对其实施效果评价的分歧(二)我国反垄断法前五年实施的总体情况三、未来的展望:充满挑战与谨慎乐观(一)解决与《反垄断法》的协调和配套立法问题(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制和执法程序(三)加强和改进我国的反垄断司法并实现其与行政执法的协调(四)培育和发展我国的竞争文化,促进政府和经营者自觉遵守反垄断法

  • 标签: 反垄断法 理想与现实 法的制定与实施
  • 简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巡回法庭对外合作交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关于巡回法庭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于2017年3月30日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签署合作交流协议,首批接收重庆大学4名、西南政法大学11名共15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现半年实习期已满。

  • 标签: 法治理想 实习生 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 西南政法大学 青春
  • 简介:典型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可以划分为独立型和隶属型两大类型。独立型可细分为委员会式和自主性公共体式,美国和英国分别为其代表。隶属型可细分为部会下总署式和部会下法定机构式。德国和新加坡各自是其典型。电信监管机构的制度设计,凸显如下共同原则:组织设计追求独立性、监管业务趋向融合性,以及建制改革合系统性。中国电信监管体制改革应当立足本土国情借鉴他国经验,中国电信监管机构的理想定位宜仿照德国,建立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部会级独立监管机构,在监管业务范围上将通信传播产业融合在一起;中期目标是借鉴新加坡,逐步整合监管权;当前则应着力落实政企分开,增强监管专业性和透明度,为向中期目标迈进、最终实现建制理想而积蓄条件。

  • 标签: 监管 监管机构 类型化 独立性 融合性
  • 简介:小额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承载着为民众提供便民诉讼和及时正义、为法院提高司法效率和减轻案件负荷的立法愿景。从近两年程序运行的状况来看,虽然发挥了一定的程序价值,但是由于存在理念、制度、心理和经济等诸多制约因素,小额诉讼程序面临着适用率低、过于追求调解率、程序界限不明、送达难度大等困境,导致小额诉讼的程序优势不明显,未能发挥繁简分流的作用。理性地看待小额诉讼的程序价值,合理进行程序定位和分类,完善小额诉讼的程序规则以及拓展其适用范围,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路径。

  • 标签: 小额诉讼 繁简分流 强制适用 一审终审
  • 简介:正来先生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有没有一个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下法学讨论与批评的一大热点。然而,综观正来对中国法学去向问题的探讨,可以看到,他以知识社会学为视角,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为哲学理据,以反思与批判我国对现代化范式集体'无意识'的法现象为前提;确立了他的建构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的情怀和主旨;并最终认为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其实存在于'达成某种‘重叠共识’的过程'中。所以,正来学者'无知'地'建构'的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应该是程序主义法律范式——现代性的、中国主体'在场'的、民主的法律愿景。

  • 标签: 法律 理想图景 程序主义法律范式
  • 简介:准据法的非国内法化是自治性商人法学者为使国际商事交易免受国内冲突法和实体法影响而提出的新的法律选择思想。基于国际商事仲裁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的独特价值,以商人法为准据法的思想业已为一些国际及国家仲裁立法所吸纳,成为一项现实的选法规则,而鉴于司法在政治及社会体系中所处的特殊位置与功能,商事诉讼领域准据法非国内法化的条件尚未成熟。

  • 标签: 商人 准据法 非国内法化
  • 简介: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国家,土地历来是农民维持生计的基础,土地制度也就成为中国基本的经济制度,同时它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制度效应,集体土地所有权还存在着种种弊端,直接影响了土地所有权功能的发挥。本文在分析和研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主体类型及其选择的基础上,重新定位权利主体,并提出“从所有制层面上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确定为村农民集体;从所有权层面上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确定为村经济合作社”的基本观点。最後从宪法和物权法两个不同层次提出可供参考的立法建议,作为全文的归纳和总结。

  • 标签: 集体土地 所有权 农民集体 村经济合作杜
  • 简介:2013年5月8日,台湾地区对于"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实施法"进行有史以来第20次修订,一改之前"相对独立但封闭的司法系统"的"司法文化"传统,其中涉及对诉讼中和解与调解的加强、对诉讼中和解与调解对第三人损害的救济、对司法公信力的加强、进一步分离"家事事件法"与"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范围等,这是对于台湾地区司法实践中"民众对于司法制度理解程度不高"与"既有司法资源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民事纠纷"情况的回应。此次修改中所暴露出来的"过分效率化的司法结构"、"未能充分有效地运用潜在的纠纷解决资源"和"单一司法解决纠纷文化的影响"值得中国大陆引以为鉴。

  • 标签: “台湾法” 民事诉讼 司法改革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家事事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