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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国的经济历经4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经过1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已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国际经济主体,1996年中国外贸总额达到2900亿美元左右,其中出口约1530亿美元,进口约1370亿美元,贸易顺差约16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80亿美元左

  • 标签: 法律对策 争议解决机制 反倾销 世界经济 美元 加入世贸组织
  • 简介:组织犯罪绝对数量大;其首犯、主犯多有暴力犯罪的前科,几乎全是边缘化人群;多以合法外衣掩饰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恐吓手段攫取暴利;呈现专业化、家族化的特征;多有保护伞。控制有组织犯罪依赖于立法专门化、一体化;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罚体系,重视并努力做好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化社会政策,减少边缘人口。

  • 标签: 有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 刑事政策 社会政策 边缘人口
  • 简介:清末修律以来中国法律的转型是历史性的。但“徒法不能以自行”,清末修律大臣伍廷方在倡导开设法律学堂时,“法律成而无讲求法律之人,施行必多阻阂”。〔2〕尤其是新修订的法律与西方接轨而与传统基本脱节,不为普通民众所熟悉和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新司法机关和人员的作用才能得到实现。要判断中国法律在近代的变与不变,必须对司法主体转型及其成效进行评估。

  • 标签: 中国法律 近代化 转型 司法组织 清末修律 普通民众
  • 简介:模拟实战训练在查缉战术教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组织模拟实战训练时要制定好计划,在实施时,注意安全,还要积极开展教学总结。

  • 标签: 查缉战术 模拟实战训练 查缉战术教学
  • 简介:传统行政组织法在行政主体理论范式下,以控权为核心,主要解决行政诉讼被告、职责职权如何锁定等主体合法性问题。随着社会功能的分化和自治能力的增强,传统行政组织法必须自我增量,行政组织法亦当发挥作为推进纵向分权、横向分工、行政与社会分权的符号与工具的功能。当前,面临现代国家行政任务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行政组织法还应当关注各种行政组织形态的基本样貌及其类型化特质,并从事其与特定行政任务之间匹配性、关联度的研究作业。公共行政组织的合法化、最佳化(正确化)构建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力"。

  • 标签: 行政组织法 功能 控权 分权 效能
  • 简介:国际社会的组织化是同全球化互为因果、彼此促进的历史进程,其标志即为国际组织的繁衍并活跃于国际事务的所有方面.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作为性质不同的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国际组织法由规范、调整政府间国际组织行为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组成,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着重研究国际组织的机构法、程序法及其法律秩序.对国家而言,国际组织是一种现实的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中国应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

  • 标签: 全球化 国际组织 机构法 程序法 法律秩序 国际组织法
  • 简介:基于本国多年的经验教训或者借鉴他国成功做法,当代美国、意大利、德国、英国、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实行广义的有组织犯罪概念。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中,惟有日本的有组织犯罪属于典型的狭义概念。俄罗斯刑法没有专门规定“有组织犯罪”,而是通过规定共同犯罪的不同形式来处罚有组织犯罪。与域外比较,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门槛明显偏高,尤其表现在组织形式以及危害性质两个方面的特征规定,应当予以适当降低。

  • 标签: 有组织犯罪 概念界定 中外比较
  • 简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只能推论出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有提出法律解释的建议权不同,有关专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明确规定这些组织及个人有宪法解释的提起权,其第十一条规定了个人请求的条件,即宪法诉愿制度;但这并非赋予他们在具体审查性解释和抽象审查性解释中的提请权。准司法化应是我国目前宪法解释的发展方向,通过司法途径将民间的活力纳入国家机关体系,是克服官僚主义的根本之道,也是激活宪法实施制度最简便、最有效的措施。

  • 标签: 社团企业事业组织及个人 宪法解释 抽象审查性解释 具体审查性解释 宪法诉愿
  • 简介:非法人组织作为民事主体需要满足以下要件:有特别法对于具体组织类型的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经登记或批准;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具有主体独立性。业主委员会可以取得非法人组织资格。非法人组织和"其他组织"是不同的概念。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但是《民法总则》并不要求非法人组织必须拥有自己的财产。应当区分非法人组织对自己财产的财产权与出资人(设立人)对非法人组织所具有的权利。取得非法人组织资格可以产生财产区隔的效果。非法人组织债务承担规则中的无限责任仅指出资人(设立人)对于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最终承担无限责任。非法人组织对于其出资人(设立人)自身的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

  • 标签: 非法人组织类型 主体独立性 财产区隔 债务承担 分支机构
  • 简介: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物品、保障社会公益方面有弥补政府缺陷的“替代效益”,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鼓励和促进公益事业,均从所得税法方面对捐赠人和非营利组织自身作了税收优惠的制度安排。我国应进一步提高对捐赠人的税前扣除额,区分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不同性质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监管。

  • 标签: 非营利组织 所得税 税收优惠 税收监管
  • 简介:<正>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由单位或组织出具证言材料的情况并不少见。有时,法庭辩论也围绕这个问题争执不下。持单位或组织可以作为证人出具证言观点的一些同志认为,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在于证言本身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只要证言的内容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联的,无论是谁包括单位或组织出具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某些人还认为,在一定意义上由单位或组织出面作证,要比个人的

  • 标签: 证言 违法性 刑事 证人资格 刑诉法 证明力
  • 简介:我国刑法中的“组织型犯罪”罪名共计有15个,分布于刑法分则的四章中,以罪名带有“组织”为标志,“组织对象”具有特定性。“组织型犯罪”与“有组织犯罪”存在包容与交叉两方面关系。应将我国的“组织型犯罪”重新构建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组织、领导邪教组织罪”等罪名,而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则需要修改完善。

  • 标签: 组织型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 简介:本文旨在建立宅基地股权制度以破解法院处理农房买卖纠纷时的司法困境.所谓宅基地股权制度是基于宅基地而建立的一种股权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宅基地可自由流转,从而促进农房交易.规范农村房地产市场。文章通过解读现有宅基地制度,指出其有造成产权主体虚置等众多缺陷,主张法院在处理农房买卖纠纷时承认合同有效,因为这有其法律基础与实践基础。但当前法院系统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因现有宅基地制度而只能采用合同无效的观点,使案件审理陷入困境。所以建立宅基地股权制度就应运而生.其所遇到的理论障碍也完全可以消除。为支撑这一制度,本文对其概念界定、股权特点和意义,以及制度构建中需处理的众多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就农房买卖案件审理困境与现有宅基地制度进行关联分析,并建构宅基地股权制度以破解农房买卖案件的司法困境。

  • 标签: 农村宅基地 股权制度 房屋买卖 司法 买卖纠纷 法院系统
  • 简介: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的“转权”模式和“保权”模式各具利弊,且都难以解决流转的市场化与行政化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仍处于法律困境。汶川地震后,随着农村房地产灾后恢复重建用地方式的转变.都江堰市设计了以联建为主的“味江模式”。该模式结合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改革,强调宅基地的生存保障功能和宅基地权益的独立性,拓宽了宅基地使用主体范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推动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创新。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流转 味江模式 联建
  • 简介:画家村房屋买卖诉讼轰动一时,以宣告合同无效告终。然而,两审法院的裁判依据却值得推敲。法院的无效判决,体现了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以及房地一体原则的固守。然而,在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流转问题上,一味固守封堵型政策无法真正维护农民利益,甚至不能给整个社会带来正面利益。制度创新之道在于均衡中求共赢。如果发掘传统物权法的制度资源,借助权利层级构造的手段,在宅基地使用权上设立地上权,则可不必触动土地公有格局和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底线,而为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开辟出入市流转的合法渠道。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房地一体原则 地上权
  • 简介:教育部社政司下发《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0]186号),由教育部社政司组织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评审中,我校杨荣新教授申报的《民事执行立法理论研究》、马怀德教授申报的《行政程序立法研究》、王灿发教授申报的《环境资源法实施机制比较研究》三个重大项目通过有关专家通讯评审,获准立项。

  • 标签: 民事执行 立法理论 立法研究 行政程序 环境资源法 德教
  • 简介:分散的利益诉求在行政立法中往往较难得到保障,故有必要借助于组织化利益表达方式,但该方式在我国存在着诸多困境:利益的组织化有着一定的制度性障碍;不同利益群体间利益表达能力失衡,部分强势利益集团能够“俘获”行政立法主体。而一些弱势利益群体则因组织化程度低及缺乏利益代表等原因而在行政立法中集体失语;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化利益体的行政机关本身存在通过行政立法将部门利益合法化的危险等。因而,有必要降低利益主体的行政依附性,赋予其必要的结社自由;提高弱势利益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均衡表达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立法程序,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等。

  • 标签: 行政立法 利益组织化 利益表达 困境 对策
  • 简介: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公共行政改革的深入,赋予了非政府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具备受贿的性质。由于现行法律规制的缺漏,导致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考察并借鉴国外有关受贿犯罪立法规定的合理之处.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际的需要,建议增设以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为规制对象的受贿罪名。进一步完善受贿犯罪立法。

  • 标签: 非政府组织人员 职务受贿 规制缺陷 立法完善
  • 简介:改革政府系统副职现状,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机部分,是政府组织、法治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加快政府组织法治化进程,完善政府组织法的框架和内容,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提升部门地位和权能,实现政府系统副职职能转型和规模控制,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实现政府组织体系科学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标签: 政府副职 职能转型 规模控制 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