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2003年4月3日,寿县某银行在铁的事实面前,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缴清了所偷的地方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63258.64元,至此,一起利用账外循环的偷税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一、基本案情该行主要从事存、货款等金融业务,由于体制改革,该支行的各种账、表、票、据、证等从2002年7月1日起上收由六安二级分行管理和核算,寿县行只负责业务办理,不再负责核算。核算体制的改变,给此次税收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检查中,寿县地税局稽查局通过内查外调,询问知情人,发现该单位自2000年8月份以来,将六处闲置房屋对外租赁,年租金收入达15.88万元,并于20O1年7月将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