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秦时的舞蹈者大体分为专职舞者、业余舞者、民间舞者三类,专职舞者又可包括服务于统治者的“舞徒”和服务于富商大贾的舞者;业余舞者按其身份又可分为公卿、巫觋、器人、俳优四类。民间舞蹈虽然非常兴盛,但当时舞者的地位十分低下,没有人身自由,只是拥有者的个人财产。
简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从"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的历史变迁,广场舞也成为个体追求自我生活方式的现实体现。广场舞不仅作为中老年女性进行体化实践的场域,还更是个体化社会群体身份建构的一种表征。作为体化实践的重要机制,中老年女性这一群体通过广场舞有效实现了身体展示、"集体"意义的编织及群体互动的分层效应。但在个体化社会,广场舞女性这一群体的社会身份呈现个体认同的符号化、社会形象的污名化及群体归属的情景性等悖论。为推动广场舞女性社会身份的正常化,需要建构包容性公民身份的发展路径,进而承认其平等的公民身份权利来实现社会的再嵌入。
简介:身份认同是社会结构与个体能动性共同作用,而达到的期望与被期望的多重角色形貌,包含对应关系的角色扮演、情感参与的身体动作变换等。通过分析湘西苗族花鼓舞传承人,尤其是龙英棠、石顺明两位为例,阐述族群文化与个体生命认知互动所形成身体舞蹈语汇的差异性,分析传承人作为族人、演员、鼓王等角色时的身份角色话语,提出研究"非遗"民间舞蹈传承人的身份认同,或有助于研究和尊重传承人个体能动性的存在,推动"非遗"民间舞蹈的传承实践。
先秦舞者的身份及其地位
广场舞女性日常生活的群体互动与身份建构
湘西苗族花鼓舞“非遗”传承人的身份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