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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个结果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市安监局编制了《重庆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标签: 印发 烟花爆竹 安全规定 通知
  • 简介:近日,两个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个是2005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该《条例》中明确规定:“黑龙江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 标签: 强制婚检 地方性法规 中国 立法 法律价值
  • 简介:烟花爆竹运输活动中会出现"一证多运"现象,"一证多运"行为通常是被推定而存在;当具备许可证的运输行为主体与推定存在的"一证多运"行为主体不一致时,其中"一证多运"行为属于无许可证的违法性质,当具备许可证的运输行为主体与"一证多运"行为主体一致时,"一证多运"的性质较难认定。在现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宜将其归于"有证但使用不当"之行政处罚领域;在立法上,建议将"一证多运"合法化,同时,应当强化行政机关对烟花爆竹运输的现场检查措施。

  • 标签: 一证多运 托运人 连续性行为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安监局,有关安全评价机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法律法规,市安监局制定了《重庆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标签: 烟花爆竹 销售许可证 办法 通知
  • 简介: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面临法律规定不完善、管理依据缺乏,管控对象范围广、管理难度较大,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职能模糊等难题,应从促进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完备性与合理性、推动公安机关相关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构建适应公共安全管理需要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着手解决。

  • 标签: 公共安全 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
  • 简介:<正>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对《湖南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销售许可证 暂行办法 许可行为 安全管理人员 烟花爆竹产品 管理办法
  • 简介:风很平凡,如果吹在夏天;水很平凡,如果落在沙漠;雪很平凡,如果飘在冬春之间……他很平凡,却仿佛有神奇的魔力,把支部发展得蓬勃生机;他很平凡,却凭着勤奋踏实,把企业发展得蒸蒸日上;他很平凡,却懂得厚德载物,不忘回馈社会……他就是农工党嵊州市科技文教支部主任郑桂龙。

  • 标签: 部主任 科技文 嵊州市 农工党 平凡 漂亮
  • 简介:为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 标签: 重庆市人民政府 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 安全管理 主城区 社会公共安全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市委第72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标签: 经济管理 安全 整顿 方案 通知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

  • 标签: 公安 烟花爆竹△ 安全 通知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 标签: 公安 烟花爆竹△ 安全 方案 通知
  • 简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0]7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发展和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 标签: 经济管理 烟花爆竹 安全 生产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