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资产阶级"普世价值观"的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抽象人道主义和抽象人性论,马克思恩格斯对唯心史观、抽象人道主义和抽象人性论的批判有充分的理论准备,《神圣家族》和马克思《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是这一批判的前期理论准备,《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他们所做的第一次全面系统批判。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共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现实的个人理论;(2)对抽象人道主义及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3)革命的现实的人道主义与抽象人道主义的对立和分歧;(4)结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的革命专政。当代资本主义的变化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从科学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转向"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简介:罗莎·卢森堡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高于第二国际其他理论家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地方在于,她从历史辩证法的高度来思考社会主义的本质与社会主义的现实政策和策略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她把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为社会主义的最高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目的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标志,另一方面她又面对现实的残酷斗争,肯定俄国革命的意义及其采取的集中主义组织形式的必要性。在她看来,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其现实的政策和策略之间发生的矛盾恰好证明,社会主义是一个历史的、辩证的过程。正是基于这一思维高度,她阐发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并对布尔什维克的集中主义的组织形式及其相应的政策进行了善意的、同志式的批评。一方面,她批评布尔什维克取消普选制,没有把无产阶级的专政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有机地结合起来,没有处理好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表达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她又承认布尔什维克对待议会和普选制的态度及其所采取的严厉措施是迫于当时的国际国内的严峻环境。在这里,与其说她是对布尔什维克政策的批评,不如说她是对社会主义本质与现实矛盾的一种思考。这种思考方式,从哲学的层面上看,就是从社会主义运动危机的角度,即从马克思的否定辩证法的视角,思考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未来前景。
简介:近年来,案例分析法由于在诸多学科的教学中收效显著,开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中获得普遍的应用。本文以一段有关唯物辩证法的案例分析为例,对案例分析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的适用性提出质疑,强调在使用任何教学方法之前应首先反思方法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契合度与相关度,否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简介:《哲学的贫困》是马克思为批判蒲鲁东《贫困的哲学》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想而撰写的。重读《哲学的贫困》是对马克思这部著作发表170周年的纪念,也是对这部著作中'有决定意义的论点'的科学内涵及其当代意义的再探索。《哲学的贫困》第一章'科学的发现'在集中于蒲鲁东构成价值论批判中,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有决定意义的论点作了阐释,实现了从劳动价值论质疑者到赞成者的转变。《哲学的贫困》第二章'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第一节'方法',分七个方面对蒲鲁东政治经济学方法作了总体批判,实际地构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主要观点和内在逻辑;第二节至第五节对蒲鲁东关于'经济进化的系列'的方法和理论作了多方面的批判,使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论及其有决定意义的论点得到广泛阐释。最后,马克思揭示了无产阶级经济斗争和政治革命的关系,阐明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立场和核心观点。
简介:具有"实践型"与"理论型"双重面相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历史进程应当包含实践向度和理论向度两个方面。目前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点问题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在于未能很好实现上述两个维度的有机协同。界定这一问题必须从理论与实践二元互动关系格局出发,深刻把握结合是关键、以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为中介、以解决中国具体重大实际问题为最终目标的"三重原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维度从建党后就逐渐由非自觉向自觉展开,在推进实践化的进程中也逐步迈开了理论化步伐。从理论与实践双位叠合的视角而言,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完整逻辑起点的生成。
简介:2015年9月7日上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文化厅、民进陕西省委和我校等承办的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路文化·长安论坛'在陕西省图书馆报告厅开幕。我校政治经济学院承办了'丝路文化·长安论坛'之红色文化与文化传承分论坛的组织工作,邀请到省内外2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进行了主题交流与对话。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所长、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欧阳康教授,苏州大学正校级调研员、博士生导师任平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丰子义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万俊人教授等省内外专家学者,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博士生导师王涛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袁祖社教授出席了论坛。论坛由袁祖社教授主持。
简介:新中国成立后,分别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在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理论.1956年我国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片面理解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论,照搬苏联模式,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其间,他们虽作过可贵的探索,但受时代的局限,探索成果最终被放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基本上没有改变;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根据我国生产力落后的现实国情,对所有制问题进行了大胆探索,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生产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