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公共卫生规制中,政府常常依据父爱主义原则对个人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以维护(或增进)个人福祉。当对非自愿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时,依据的是弱父爱主义;当对自愿的涉己行为进行干预时,依据的是强父爱主义。其中,弱父爱主义因其是对行为人“非自愿”(非理性)的补正以帮助其恢复到“自愿”(理性)状态,因而较容易得到辩护。但是,强父爱主义是对行为人自愿的涉己行为的干预,因行为人并非欠缺理性,因而在论证上存在困难。在公共卫生规制中,弱父爱主义是对能力欠缺者的保护;强父爱主义是对个人自冒风险的防范。
简介:中国传统医疗模式强调医生基于患者利益,为患者做主,病人在医患关系中处于被动服从地位。这是由于医生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只有医生才能做出有利于病人的决策。这种医疗模式具有父爱主义的特点,但它同时也意味着对病人权利的忽视。因此,它最终被以尊重自主原则为核心的医疗自由主义传统所取代。但是医疗自由主义在片面强调病人自主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医生的德性,产生了新的医患矛盾。面对今天临床医学实践中的困境,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病人自主的至高无上地位以及废弃已久的医疗父爱主义的当代价值。传统医患和谐关系中有很多值得发掘的有利因素,医疗父爱主义有利于增强医者的责任意识,重塑医家美德,从而缓和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
简介:非暴力不杀生、慈悲、众生平等、无情有性是佛教伦理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命题,体现了佛教自然伦理的逻辑内涵和体系特点。"不杀生"居佛教戒律之首,属于消极的非暴力,其内在的"慈悲"精神属于积极的非暴力,其伦理学基础是"众生平等",体现了宗教伦理、社会伦理和自然伦理的统一。"无情有性"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道德关怀空间。佛教伦理以服从自然律、以自然万物为关怀对象和顺乎自然的无中心,突显了自然伦理的本质特征。不杀生和慈悲基于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众生之间的同情,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个体主义和仁慈主义相通;众生平等和无情有性以对生命共同体和自然界的道德关怀,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整体主义和自然主义相通。佛教自然伦理以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仁慈与自然的统一、学理与实践的统一,为现代环境伦理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