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存款保险机构的早期纠正权应由法律、行政法规加以详细规定。《存款保险条例》中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具有早期纠正的权力,但并未对权力的具体内容做出安排。该种监管权的原则性设计,既不能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职责目标的实现,也难以协调“三大金融安全网”之间有效衔接。为了实现我国存款保险“双重功能”的制度目标,首先应以法律形式明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是与中国银监会具有同等属性的监管主体,然后结合我国现有监管规范体系中的早期干预制度,对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该项监管权能进行系统化的法律设计。
简介: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蓬勃发展,学习和掌握电子商务的支付方法对研究电子商务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环节——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技术下使交易活动更加方便快捷,但同时也对传统支付体系产生了冲击和挑战。第三方支付是指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机构经营的网上支付平台,其运营模式主要包括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和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的产生和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大发展,降低信用问题发生的概率;促进银行网络业务的发展,增加中间业务;降低金融业门槛,增加金融的扩散性。但也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安全性存在缺陷、资金入口存在较大隐患等问题。解决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是:推动第三方支付主体自主发展,加强部门监督力度,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简介:为建立适应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对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这对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着积极的影响。今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两个《条例》精神,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收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去年底,全省新增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23.63万人,新增失业保险参保职工39万人。我省还全面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但是今年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形势仍不容乐观。基金征收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