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判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标准及举证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一项重要著作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该定义可知,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简介:实践中越来越多的行为人基于交易灵活性、快捷性和保障性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委托在交易熟练程度和交易经验方面有较强优势的较专业人士处理自己的事务。其中最常见也发挥了较大作用的便是代理制度,但这种制度的出现便必然伴随着运用该制度解决问题时产生的纠纷,而纠纷通常是与代理人有无代理权有最密切联系的。因此实践中在这方面引起最多纠纷的便是无权代
简介:<正>一、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法制度中的体系功能公司法的法律关系粗略可以分为两类:外部法律关系和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相关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有限责任原则,该原则主要调整公司(包括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该原则被认为是公司法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作为一种平衡,在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制度的同时,在理论上和司法上承
简介: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制片者的认定应结合影视作品正版DVD光盘片头片尾的出品方、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及DVD包装封底封面的出品方来判断。联合摄制单位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对于继受取得影视作品权属的权利人的权利完整性判断不应过于苛刻,应从宽处理。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判断
论民法总则之表见代理的判断标准
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法上的体系功能及其在实务中的适用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认定及继受人的权利合法性判断——评观视公司与华星公司著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