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以《劳动法》为指针,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劳动工作的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宝安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区劳动局和全区有下岗员工的36家国有企业均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区下岗员工100%进中心,全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区劳动局还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宝安区促进国有企业下岗及失业员工再就业若干规定》,组织下岗、失业员工免费培训职业技能,提高择业能力。1998年初,他们自筹资金300多万元租用了一座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的8层大楼,开办一间大型联合培训中心,从6月开始试业到年底,共培训1750人,其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员工120人。此外,他们又投资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