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谢赫的“六法”论在历代影响很大,有“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之誉。但对“六法”的含义,后人却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当然,为适应绘画实践发展的需要,对它作出新的解释是必然的;但我们为了研究谢赫的绘画理论,则须力求忠实于作者的原意,尽可能避免曲解。本文仅就“骨法”及其相关的问题谈点浅见。一、关于“六法”的断句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全齐文卷二十五》论谢赫的“六法”中说:“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按当作如此句读标点。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漫引谢赫:“一日气韵生动,二日骨法用笔,三日应物象形,四日随类赋彩,五日经营位置,六日传模移写”;遂复流传不改。……脱如彦
简介:美国西方现代艺术史教授维罗斯科讲过一句颇有见解的话:理解西方现代艺术家的观念演变比了解他们的作品甚至更为重要。这使我想起了毕加索的一段耐人寻味的谈话,他说甚至今天还有人不能从立体主义绘画上面看出一点东西,我不读英文,一本英文书籍在我看来当然就是一本空白的书籍,这并不能说英语是不存在的,接着他辛辣地指出,“如果我不了解我不知道的东西,我为什么一定要谴责别人而不谴责自己呢?”的确,在一段时间,我们有些同志对西方现代派艺术正是抱着毕加索批评的那种态度,在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谴责别人”为“形式主义”、“反理性主义”、“腐朽堕落”等,当前,随着西方现代派艺术的介绍和传入,那种简单化的态度已被大多数人所唾弃,问题是对其如何接受、理解和进行消化。掌握现代派艺术家的观念演变,包括他们对艺术的本质、艺术创作、艺术美、艺术形式的看法和观念,是理解现代艺术极其重要的一环。西方现代艺术以怪异的形象,刺激性的新颖,经常变化的表现形式为特点而呈现出多种面貌,这些形形色色的艺术作品,都是依据艺术家各自不同的、新的艺术观创造出来的,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对于非西方社会的观者来说,掌握他们的艺术观念演变的脉络,会得到一把解开现代派艺术之谜的有用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