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三亲等亲属包括曾祖(含外曾祖)父母,曾孙(含曾外孙)子女,伯叔姑舅姨和(内、外、姨)侄子女。在我国现行继承制度中,所有三亲等亲属都不属继承人范围,都没有继承权。在学术界及立法中对他们的继承权问题,也未见有所提及。但是,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三亲等亲属,特别是同死者之间确有一定扶养关系的侄子女和伯叔,主张继承或要求分配遗产而发生争议或诉讼的案件仍然不少。如何处理,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办案人员颇感棘手,意见不一,各案处理的原则和结果悬殊大,当事人的意见大。因此,认真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