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音属于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统知识的法律特征。但完全照搬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会遇到很多难题,根本无法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深层矛盾。由于商标制度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具有的特殊优势,自然就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选择的法律保护方案之一。由于南音传统文化的商标保护不力,仍停留在普通商标的保护水平上,存在普通商标申请和使用南音商标的情形,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南音作为传统文化名称的代表力和显著性。集体商标制度兼顾了集体性和私有性之间的矛盾,可以作为南音市场化开发过程中比较可行的法律保护手段之一。
简介:校讀《南詞叙録》,發現尚有三點可以再作申述。第一,徐渭所言的'南九宫'與蔣孝《南九宫十三調詞譜》的體例有相應之處,但徐渭所見'南九宫'未署作者,故周維培推估其是書坊圖利爲删去蔣序而刊行的另一種'南九宫曲譜',可聊備一説。第二,徐渭將《香囊記》比作終非本色的雷大使之舞,源自陳師道的《後山詩話》,韓詩、蘇詞勇於'文體跨界',但不符合唐詩宋詞的本色之美,其道理如同宋代教坊中人雷大使的舞技再高,終究'色'不如女;明正德年間,《香囊記》運用麗藻繁典的時文筆法,在徐渭看來,自然不是宋元南戲的本色出演,因此以雷大使之舞譬况《香囊記》。第三,有兩條音韻信息,可作討論:其一反映明代方言的部分語音已歸併不分,然腔調劇種使用的戲曲語言,應當先行'正音',纔能確保傳播更加廣遠;其二,徐渭解釋了'薄暮'的音義,應讀作'磨'上聲,意指妓女的假母——'鴇母',在曲中或寫作'博磨''薄母'。
简介:“说关”、“关子”普遍应用于南戏的创作与演出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北杂剧中也同样有此现象。南北地域相隔,但在说关(或关子)的运用上却不谋而合。说关之“关”,被释作情节之“关目”,在内涵上还有些距离。剧作家之所以将有关表演内容舍去,用一“说关”替代,恰说明此类内容在不同剧作中皆有所表现,以至形成为伶人耳熟能详,举手即来的“通同俗套”、表演范式,每当演至此类情节,只要略作提示,即可心领神会。“吊场”在早期南戏中即已出现,“吊场”的运用,近似于“说关”,亦是仅以戏剧术语作表演提示。至于“场”如何“吊”,填补何等内容,用什么样的表演连接上下情节,则全靠演员凭借舞台经验临时发挥。“吊场”与“说关”,均为当时歌场的共同套路。演员看到提示,即知如何表演,用不着剧作家刻意安排。这是戏曲表演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