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德国民法学说上对物权法定的解释以及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来看,三.物权法定原则的局限及物权自治趋势物权法定主义虽然维护了法律的稳定性,⑴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论物权法定主义及物权自治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