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的经济法学属于法本位的经济法学,它单纯地将经济法学归入法学范畴,进而主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由于与其他涉及经济内容的已有法律分支和部门产生了诸多理论争议,同时,由于过于注重对经济法律的分析注解,研究方法和范围局限于法学范畴,忽视了其经济内容的原有联系,造成目前经济法学形同神散,理论发展滞缓,流于形式且容易形成片面观点。如果从更广博的角度将“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体制、制度等诸多类法律力量形成的规范性、制度性安排,综合更全面的知识和工具以经济与法的关系机制整体来释解经济法学,则有利于改变当前经济法学的理论薄弱状况,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经济法理论。从当今科学的发展来看,学科的分工要适合研究的需要,学科的综合也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可以说,经济学与法学的划分为经济法学提供了产生的条件,经济法学的发展也说明了两者相互交叉融合的趋势和必然。经济法学作为在经济与法的交叉边缘领域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理应以经济与法的相联互动机制为研究对象。它既不脱离经济学与法学范畴,也不单纯地为经济学或法学的一部分,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特色。基于上述的思维角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经济法学科内涵进行了另类释解,意使经济法学理论获?
简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成为了法学院系的时代责任。然而,传统法学教育侧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解,缺乏对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了"两型四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以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通过构建课程体系科学化、教学手段多元化、师资结构复合化、实践环节实战化的运行框架,全方位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打造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于一体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在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学生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学科建设的发展。
简介:安德鲁·罗斯(AndrewRoss,1956-)是美国文化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美国家喻户晓的社会学家和社会活动家,美国学术名刊《社会文本》的主编,纽约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系创始人,“学术播报”研究方法创始人,托马斯·弗里德曼(《世界是平的》)的理论劲敌,现为纽约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系系主任、教授。2012年1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系副教授杨东篱在纽约大学对安德鲁·罗斯教授进行了采访。安德鲁·罗斯教授在访谈中对于文化研究的“学术播报”方法、科技观念之于文化研究的意义、英美文化研究的区别、“劳动”作为文化研究与文化产业研究的纽带、文化产业发展对于中国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