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苛内媚外的法律文化在中国古已有之,绝非鸦片战争之后的产物,它与国家主权是否完整并没有直接关系。鸦片战争之前的清政府拥有完整主权,却在涉外活动中长期运用苛内媚外的手段处理问题,洪任辉案以及美国人亨特的著作都充分显示了这一点。苛内媚外法文化在清代登峰造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苛内媚外的法文化激化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十分恶劣,使国家与民族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以往的涉外法律史研究,比较重视涉外法律制度构建层面的研究,在涉外法律文化影响研究层面稍显不足。今天的法治社会建设应当以史为鉴,严防苛内媚外法文化的死灰复燃。
简介:网络传播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网络著作权侵权现象也以迅猛的态势蔓延开来。本文将结合最近正议的“作家声讨百度文库侵权”事件探讨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问题。作者通过对国内外立法、司法理论和实际案例的研究,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的服务提供者,面对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没有进行事先审查的义务,然而对于事后侵权事实的通知负有审核和及时删除的义务。对于其文库空间内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百度文库能够被分析认定为“有合理理由知道”侵权作品的存在,因而很难享受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最后在对互联网行业他律和自律的探寻下,期待著作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构建和谐网络环境下的共赢。
简介:在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只有特殊地域管辖才受到案件涉网络性质的影响。造成影响的直接缘由是迥异于现实空间定位规则的以TCP/IP协议簇为核心的网络空间定位规则,法律事实发生地与法院辖区间的原本关联被切断。这种影响的直接表现是在涉网络案件中是否需要剔除或增设管辖连接点,以及如何结合网络空间定位规则,重新建立法律事实发生地与法院辖区间的直接关联。网络空间具有"技术——社会"的双重结构特性,涉网络案件管辖问题的解决,应在网络空间的社会性的基础上,参酌技术性,主要以法律解释的方法对传统规范进行改良。在涉网络合同案件中,经由规范解释便可解决问题,而在涉网络侵权案件中,还需要对规范加以修正,建立"实际发生损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