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2002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并于同年6月2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司法裁判中保证著作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对其因此项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又不影响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数字图书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进步的公益性职能。
简介:一、基本案情贾志刚为图书《贾志刚说春秋》的著作权人,他发现佛山人民广播电台(简称佛山电台)未经许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持续在"FM94.6"、"FM92.4"两个频道播放的广播节目《听世界春秋》中大量使用《贾志刚说春秋》的内容。贾志刚认为,《贾志刚说春秋》作为文字作品,不属于广播组织法定许可的作品类型,佛山电台的播放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
简介: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是一部由若干故事组成的系列剧,根据儿童作家郑春华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该剧播出后,剧中的主角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成为家喻户晓的动画人物。这三个人物的雏形最初形成于1994年,当时央视委托刘泽岱根据小说中人物形象的基本描述绘制三个主角的形象,但未明确著作权事宜。
网页著作权被侵犯,为何诉请被驳回——析北京正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成都泰力实业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关于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的思考
广播电台法定许可法律适用及侵权民事责任认定问题探讨——评析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侵害贾志刚著作权纠纷案
由美术作品改编的动画人物形象及动画片著作权问题研究——以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著作权纠纷案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