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形成了对台思想的科学体系。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对台战略思想的理论架构主要包括:战略基础,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台独”斗争;战略动力,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浙台交流与交往;战略任务,即“东引台资”促进浙台经贸合作,作为浙江扩大开放的重要突破口;战略关键,即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对台工作的“四个意识”;战略取向,即促进两岸共同繁荣和发展,不断丰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内涵。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的对台战略思想及其重要举措,对于我们做好新时代的对台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启示意义。
简介: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简介:未生效合同这个概念首次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的第九条,但是是以动态的形式出现的。第九条的内容为: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合同法解释》中只是出现了这个概念,但对于未生效合同的含义、具体内容、在其未生效期间的法律状态、当事人应受到何种约束、应当承担何种义务以及违反义务时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其是否只包含《合同法解释》中提到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而要对这些问题有清晰地了解,我们先要了解未生效合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