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修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令2015年第16号)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管理办法》”。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商务部和交通运输部负责外国航商在华独资船务公司的设立管理”。三、将第七条修改为“申请设立独资船务公司,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二)申请者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外商独资船务公司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性业务。”四、删除第十条。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简介:减少政府管制、简化行政审批是全球公共行政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趋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质是调整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是对原有行政权力的再调整、再分配,因此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理念,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从规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坚持简政放权、分层分类、统筹推进、提速增效、为民便民、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舟山群岛新区承载国家战略,力争“先行先试”,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方面取得了有效成果,但仍面临诸多困境,可在争取自主权,减少审批事项、层级、环节和前置条件,整合审批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审批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继续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