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主要对四卷本《徐氏红雨楼书目》集部的“宋诗”、“元诸家姓氏”、“明初诸家姓氏”、“明集诸家姓氏”、“明诗选姓氏”五部分悬疑内容展开论述,指出这五部分内容并非徐氏藏书目录,而是分别抄自明曹学佺《石仓十二代诗选》中宋、元、明诗选部分所收录的诗人、诗集目录和当时所见的一种或几种明诗选本中的作者(包括作者简介)而编成,并通过与七卷本《徐氏家藏书目》相关部分的对比,说明七卷本当为原本,四卷本多误字,原先当是一个残本,缺失宋、元、明诗文集部分,後人以徐氏部分藏书目加上《石仓宋诗选》《石仓元诗选》《石仓明诗选》中所选诗人名目及他书相关内容拼合而成。
简介:一、确定债权时效点,明确债权管理侧重点1.确定债权的时效点是企业实施债权管理的基础。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民法通则对债权等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规定,债权的时效点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一般来说,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的债权时效点可按最长时效两年期限确定,备用金欠款和应收个人欠款的时效点宜定为一年期。债权时效点的管理,由企业财务部门设置债权时效辅助帐,采用帐龄分析法分析并定期提供债权时效情况。2.应按财务制度有侧重地对所有债权项目进行管理。广义的企业债权既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帐款等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还包括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借方金额。一般工业企业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备用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