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巳经成为共识。但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宪治国,如果宪法的权威没有在全社会得到确立,依法治国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十年动乱”中,连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也未能用宪法维护住自己起码的人格尊严,整个社会处于“无法无天”的状态就可想而知了。改革20多年了,宪法的权威是否已经建立却依然是个问题,我们依然不时听到违宪违法的报道和披露,人民的基本人权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要真正确立宪法的权威,根本出路在于宪政改革。按照学者杜钢建的思路,宪政改革可以归结为八个字:依宪治政,司宪督政。也就是说,中国宪政改革的突破口是行政体制改革。这既符合宪政主义双重人性的预设:对执政者,持性恶的假定,这样才能防止统治者作恶;对民众,持性善的假定,这样才能尊重他们作为人所应有的尊严,保障他们的自由、财产和权利。也符合中国的现实,权大于法是违宪违法的重要原因。J·布坎南发现,政治活动家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冲动,去扩展政府行动的范围和规模,去超越任何可以想像的公共界线。因此,只有政府的或国家的活动范围受到可强制执行的宪法的约束,方可阻止此种过分的扩张。除宪政改革外,加强公民的宪法教育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面对人权受到的侵犯,大多公民依然处于不想告,不会告,不愿告的状态,这与一个现代国家相去甚远。有人因此建议在大中小学生中全面普及宪法知识,将现行的政治课从小学5年级起直到大学一年级,每年开设宪法课。此举倘能得以实施,相信功莫大焉!
简介:为深入批判以巴枯宁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和反权威主义,科学阐明无产阶级政党的权威原则,并及时澄清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种种质疑和误解,恩格斯写作《论权威》一文。在《论权威》中,针对无政府主义提出"一切权威都是有害的"谬论,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权威原则特别是维护中央权威的必要性;针对巴枯宁分子"权威意味着强制服从"的观点,恩格斯科学辨明强制服从与自觉服从的本质区别;面对"任何权威都束缚自由"的绝对自由主义观点,恩格斯全面阐明中央权威与地方自治的辩证关系;面对"强调权威就是鼓吹独裁"等对党中央权威的无端质疑和误解,恩格斯深入阐述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科学内涵并澄清其中的理解误区。进入新时代,重读这部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经典文献,对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简介:<正>权威是基于一定的影响力而形成的支配性社会地位。根据影响力性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权威分成三种:法律权威、道义权威和技能知识权威。法律权威体现的是根据国家依法授予的职权而产生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人们的支配权,在行使这种职权的时候是以国家的强力为后盾,当出现侵犯或蔑视这种权威的现象时,权威拥有者将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反权威行为的实施者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道义权威体现的是因权威拥有者所拥有的得到一定的社会群体中的人们认同的道德素质而处于被一定的对象加以敬仰的地位,或因权威拥有者代表着一定的通行的社会习俗,当蔑视这种权威的时候,这种反权威行为的实施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