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一是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二是将取消豆粕出口退税。除《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1:2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1:2退税率提高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