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的法律研究自提出以来一直没有停止过,而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的研究上起步比较晚,没有形成完备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也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国在应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战略的实施。本文通过对当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现状分析,结合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制定和出台的法律性文件,分析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法律的缺陷,解决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建设问题,制定和完善与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法律体系,探讨制定一部《应对气候变化法》,以适应和缓解中国面临的因气候变化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简介:2015年年底召开的巴黎气候大会开启了全球联合应对气候变化的崭新时代,构建了“各国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全球行动盘点—提高行动力度—各国再次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最终实现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的全球气候治理新模式。本研究以目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收到的160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涵盖188个缔约方)为对象,对各缔约方的减缓目标进行了分类汇总,并重点对发展中国家资金需求、减排成本和优先投资领域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结果表明:160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中,有122份明确纳入了资金内容;64份对执行贡献预案提出了具体的资金需求数额;31份对2030年国内温室气体减排量和减排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并基于此测算出发展中国家2030年平均减排成本为22.3美元/tCO2;28个缔约方对国内减缓和适应领域资金需求进行了再分类,减缓和适应总体资金需求比值为1.4。如以目前发达国家缔约方减缓承诺为基准,2030年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资金需求总量将达到474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