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也在发生着许多变化:所有家庭的人口规模都在逐步地缩小,核心家庭在家庭结构的占比中呈上升趋势,并且逐渐处于主导地位。家庭核心化这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已经对青少年行为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甚至导致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出现。当前对青少年越轨问题的家庭因素研究多以家庭缺陷等直接原因为主题,忽视了家庭核心化趋势所带来的家庭结构功能变迁对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影响。以家庭核心化为视角,分析了对青少年越轨行为的消极影响及其原因,从而了引发了一些思考,从家庭的角度提出了一些防治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对策,以期为青少年越轨行为的预防和减少提供更广阔的视角。
简介:美刊《每月评论》2006年12月号刊登了韩国学者尹炳先(Byeong—SeonYoon,音译)题为《谁正在威胁我们的餐桌?——跨国农业公司的力量》的文章,认为跨国农业公司的资本密集型的大规模生产的工业化农业先使大批农民和农场破产,然后利用种植合同、垂直一体化等“公司+农户”的方式控制剩下的农户,再加上生物知识产权控制手段,已经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全球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这一进程中,这些大公司通过垄断获得巨额利润,但是却使全球中小农场和农户大量破产,使发展中国家丧失食品自主权,同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也使食品的质量和多样性下降。文章内容如下。
简介:"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性、快传播性、强扩散性,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方面,法官徘徊于罪与非罪的认定两难境地,造成法院判决的"冰火两重天",不利于名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官的客观化认定趋向,致使涉及公权的案件有扩大之嫌,不利于言论自由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下,法官只有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真实恶意"原则,从偏重客观认定转向主观认定,并对涉及公权与私权的网络言论区分对待,通过重构网络诽谤罪司法认定的价值理念、认定方式及认定路径等方式,限制刑法的介入,给予网络言论自由更大的容忍度及保护度,从而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
简介:当前,碎片化信息已成为社会生活中新媒介环境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形式和属性等各个方面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不小的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部分,也有消极的成分。从积极的影响来看,新媒介环境下的碎片化信息为青少年提供了快速获取大量知识和信息的新途径;其传递的双向性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多元性为青少年看待问题提供了多个角度和多种解决思路。而从消极的影响来看,其产生的亚文化与学校道德教育的伦理指向产生了断裂;其不当内容会对处于青少年叛逆期的价值取向推波助澜;其多元性会使青少年价值观在困惑中徘徊不定。通过新媒介环境下碎片化信息对青少年价值观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影响的探究,进而引申出: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引导应注重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统一;对消除碎片化信息的消极影响应标本兼治,即注重社会管理的同时更注重青少年新媒介素养能力的培养;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教育应开始注重以教育需求带动科技创新的理念等三个方面的思考。
简介:1952年底到1953年初的税制改革本来只是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其初衷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改变"经济日益繁荣,税收相对下降"的局面并完成1953年的税收任务,对原有税收政策诸方面的调整。但是,改革不仅引发了经济上的物价波动和市场混乱,而且引发了政治上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对新中国公私关系发展趋势有重大影响。其原因在于,新税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公轻于私"的税收原则,对公私关系的把握和处理有悖于当时毛泽东对社会发展阶段与资产阶级地位转变的判断,被毛泽东斥责为向资本家投降的"右倾机会主义"。在随后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期间,毛泽东在批判"新税制"的基础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致力于消灭"私"的存在,加快了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