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0月29日下午,河南省武陟县嘉应观乡二铺营村第十五村民小组女青年刘小青到村南麦田里补“断垅”(缺苗)。在太阳落山回家的路上,见一个十三、四岁少年骑一辆破旧自行车,从黄河大堤上下来,然后和衣躺到路边一堆干革上。小青上前询问那孩子后,知道他是原阳县大宾乡大宾村初中一年级学生小鹏,因逃学受到母亲责骂而离家出走,到处流浪至今已十多天了。小青见孩子蓬头垢面、面色憔悴、没精打采的样子,心想胡锦涛总书记教导我们要以团结互助为荣,要建立和谐社会,我应当奉献爱心帮助孩子走正路,于是便要孩子跟她一同回家,今晚就在自己家里吃住。
简介:"家",在辞书上首指"人所居;住房",那是搬不动的。又指"室内;大门以内;房屋的里边",三指自然都包括地皮,也是搬不动的。我要写的搬家这个"家",是指"结婚成家"后的家,包括妻小、家具、行李。我是1966年结婚的,但算不上"成家",有了妻子,没有住房,先住岳父家,后租一间西厢房。虽然那时我已在《人民日报》、《诗刊》发表了许多作品,出了诗集,己在全国有些影响,但没什么财产,穷得可怜。我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半壁山公社文化馆,1961年撤馆,我问当时的省文联主席、诗人田间,我干点什么好?他说让我回到生我的小村,长期扎根(后来他说是省委文教书记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