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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商业秘密在我国经济领域并非罕见,起诉到法院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为数也不少.但因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明显滞后,这既给商业秘密法律关系的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违法性判断产生困难,同时也给法官审理这类案件带来难度.

  • 标签: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司法解释 反不正当竞争法 秘密性 实用性 中国
  • 简介:网络环境改变了商业秘密的存在形式、影响着商业秘密的侵权认定和法律救济。面对新环境,商业秘密的充分保护不仅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法律的不断完善和调整。只有构建适应网络环境的新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和救济机制,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的国际合作,才能应对网络环境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带来的冲击和问题。

  • 标签: 网络环境 商业秘密 法律保护
  • 简介:潼南县检察院根据高检院、市院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镇街、机关、社区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对相关线索进行全面摸排,选择重点线索进行初查,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8件10人,初查后立案6件6人,分别占立案总数11件16人的55%和37.5%,其中,受贿4件4人、行贿2件2人;大要案4件4人,占66.7%;涉案金额达59.6万元。

  • 标签: 商业贿赂犯罪 城镇建设 潼南县 犯罪案件 案件线索 涉案金额
  • 简介:遗稿犹在,斯人永诀。《交大法学》编辑委员会以万分感慨的心情把日本民法界泰斗、享有国际盛誉的比较法学家北川善太郎教授(1932.4.5—2013.1.25)在去世前半年里留下的最后一篇论文奉献给读者,以寄托哀思。记得本刊筹办之际,我于2010年1月15日发函向北川教授约稿。基于我们之间长达二十五年的交情,他立即应承了。半年后他如约寄来为本刊特意撰写的力作"市场经济社会中民法典与商业交易服务法系统设计",并谦逊地说要感谢凯原法学院给他提供了一个整理思路和集大成的契机。的确,正是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拓展了自己原有的学说架构,并随之发表了若干篇日语和英语的论述。两年后,北川教授又应邀把续篇投给本刊,这就是刊登在此的"商业交易服务法的结构及其基本设计"。我在2012年5月18日收到北川教授的电子邮件和添附原稿。他告诉我,在《交大法学》创刊号里发表的那篇只是基本构想,而新寄来的稿件则是一个创新结构的具体展开,相当于商业交易服务法律系统设计的总论。他还说自己1960年提交的博士论文的标题是《契约责任的研究》,属于结构论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把这篇稿件理解为原有思路的进一步延伸,都是对法律系统的考察和分析。完全没有想到,只过了半年他就因病逝世,这篇稿件竟成为巨匠的临终绝响。以商业交易服务法这个概念来打通私法与公法的疆域,爬梳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非常富有创意的理论建构,属于民商法研究的前沿课题。我坚信,北川善太郎教授的思考和论述一定会启迪中国的很多读者,其中必然会有人去完成这项未尽的事业,并为二十一世纪的法律系统提供崭新的设计蓝图。

  • 标签: 商业交易服务法 系统设计 领域商业交易服务法 要素商业交易服务法 法信息量
  • 简介:[案情]原告武汉汇通银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汇通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物流信息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车辆运输配载信息服务,开设有物流网站。具体经营方式为:公司客户采用会员制形式,在客户与公司签订协议后,客户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客户端程序,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或使用公司提供的无线信息机终端接收、查阅或发布运力、货源、仓储、中介等物流信息.

  • 标签: 经营信息 性质认定 商业秘密 网络论坛 信息公司 公司客户
  • 简介:商业秘密近年来在全世界趋向于加强保护。2016年5月11日美国《保护商业秘密法》生效。该法在联邦层面完善了包括民事救济和刑事打击两个方面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本文对于该法予以介绍及分析。对于该法可能对于我国的影响,本文从我国企业在美贸易投资与我国人才引进两个方面予以评论。

  • 标签: 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法 民事保护 刑事保护
  • 简介:六、商业交易服务法的结构和实定法的系统(一)复杂且庞大的商业交易服务法信息上文阐述了商业交易服务法的结构,下面的问题是,从领域和要素对商业交易服务法系统化时,如何应对和处理庞大的实定法的法信息量。这里所说的法信息量不是指法律的数量或各个法律的条文数,而是“法形式”的数量。

  • 标签: 商业交易服务法 系统设计 领域商业交易服务法 要素商业交易服务法 法信息量
  • 简介: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维护自身竞争优势的一种权利,在当今信息社会日益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所关注,商业秘密保护案件也逐年上升,然而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规定过于简单,审判实践中,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认识不一,致使商业秘密诉讼中存在较多争议。本文从分析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人手,试对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常见法律问题做粗浅阐述,

  • 标签: 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 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 财产所有权 保密措施
  • 简介:基于实践中商业银行对保证金账户的管理方式及担保的内容可知,保证金账户担保的属性既非动产质押,也非权利质押。在物权法定主义的基本原则下,保证金账户担保并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中的任一种,而应认定为约定抵销。抵销所具有的担保机能决定了保证金账户担保在人民法院对保证金账户予以冻结、扣划、债权转让及破产清偿场合,可以对抗一般债权人,从而使商业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 标签: 保证金账户 质押 抵销
  • 简介:<正>一、引言自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随之开始的"蜜月期"以来,很多WTO成员在争端解决机制下对中国提出申诉,声称中国违反了WTO规则。其中一些争端已由评审团和上诉机构解决,或达成双边协议,3而还有一些案件在本文写作时仍处于磋商或评审团评审阶段。这些争端揭示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在全面融人世界贸易体系时不断进行的全球化调整。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角色也反映在某些单边措施中,如奥巴马总统2009年9月

  • 标签: WTO争端解决机制 电信服务 限制竞争行为 监管独立性
  • 简介:裁判要点人民法院接到民事抗诉书后,经审查发现案件纠纷已经解决,当事人申请撤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依法作出对抗诉案终结审查的裁定:如果已裁定再审,应当依法作出终结再审诉讼的裁定。

  • 标签: 民事诉讼 抗诉 申请撤诉 终结审查
  • 简介:在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仅有4条,而细化到房地产居问人的义务、范畴和标准则更不明确。对于房地产居间人应负有如实陈述义务已有明文规定,而对于其是否还应当负有调查核实之义务,目前法律尚为空白。审判实践中因为观点差异,致各地判决不一,甚至截然相反。房地产居间人应当负有调查核实之义务。该义务应当包括房屋权利信息、实况信息以及其它影响交易的信息。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该义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 标签: 房地产 居间人 调查核实义务
  • 简介:2006年10月31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界内人士预测,伴随“吃差价”禁令的推进,整个中介行业大洗牌序幕即将拉开。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并且,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当收取佣金,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事先未与委托人就经纪服务费用达成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经纪服务费用。交易资金监督也成为管理的—个重点。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经纪机构不得管理客户交易资金,以杜绝挪用、占用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同时。建设部还发布了包括出租出售委托协议、承租承购委托协议在内的多种《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据悉。今年7月以来。各地加大了对不规范经营机构的整顿力度。今后将实行信息真实披露制度,经纪机构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吃差价现象非常普遍,北京数千家经纪公司中,真正能做到不吃差价的寥寥无几。

  • 标签: 房地产经纪机构 建设部副部长 执业规则 合同约定 信息真实性 服务费用
  • 简介:发展绿色金融是环境可持续和金融可持续的内在要求。商业银行的公共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环境义务;而共谋理论与自己责任理论的发展更为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提供了依据。商业银行环境责任体系包括商业银行环境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我国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相关立法层级低、操作性不强,法律义务基本内容和法律责任规定存在重大空白,严重阻碍了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借鉴赤道原则、《可持续性政策》与《绩效标准》等国际金融软法,以及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关金融硬法,提高我国相关立法层级,鼓励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和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控制机制,确认商业银行作为环境责任承担主体,极为必要。

  • 标签: 绿色金融 商业银行 环境责任 赤道原则